首页 > 大学招生 > 正文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九江理工职业学院(专科)招生章程

2024-08-08 09:05:04 | 高校选途网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6013423隶属于:江西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综合
标识代码:14706隶属于:江西省教育厅
今天高校选途网小编整理了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九江理工职业学院(专科)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九江理工职业学院(专科)招生章程

速看!江西今年高考时间和具体要求公布

高考加油

2023年,江西省普通高考全国文化统考将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

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6月9日上午9:00至11:00技术。

江西省普通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制的全国卷,技术科目由江西省自行命题。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满分为150分,文科、理科综合卷面满分为300分,技术科目卷面满分为200分。

三校生类考生参加由江西省单独命题的三校生对口升学考试。三校生对口升学考试与普通考生全国文化统考同时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 安排为:

高考时间安排

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00计算机,15:00至17:00英语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计算机,每科卷面满分150分,四科总分600分。 高校选途网

2023年,江西省普通高考全国文化统考具体要求:

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按《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赣教考字〔2022〕14号,以下简称《报名办法》)执行。残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试“合理便利”的,可在报名时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应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尤其针对特殊类型招生,加强资格审核和复验工作。对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3.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重要环节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的内容、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报名办法》有关要求,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并在考生体检表予以记载。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含统考统招,单考单招,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各类特殊选拔、推荐免试等)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三、考试(时间如上)

四、评卷: 计算机网上评卷

五、考试成绩通知及复核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可于6月23日(具体时点另行发布)通过“江西教育网”(jyt.jiangxi.gov.cn)、“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江教在线网” (www.know.edu.cn)、“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江教在线”微信公众号、“江教在线”APP查询本人分数。

成绩复核。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

六、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建立,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或委托报名点保管(报名点不得启封、拆阅)。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或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纸质档案,自行带交录取高校报到,考生不得擅自启封、拆阅。考生高考纸质档案应具备如下材料:

(1)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3)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往届生毕业证复印件;

(4)考生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享受优惠的考生还应分别具有下列材料:①享受优惠加分考生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②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招生报考资格审核表。

考生享受加分优惠的情况按规定录入考生电子档案。

七、招生章程

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八、填报志愿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和本规定后,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高校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志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填报志愿的密码将在普通高考外语科目考试(6月8日下午)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发至每个考生手中,考生自行负责保管密码,如因考生对密码保管不慎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填报的高考志愿是一种电子“契约”,是省教育考试院投档、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

九、录取

文史、理工类:设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第二批本科(含国家专项)、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5个批次。

艺术类:设提前本科单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单志愿、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5个批次。

体育类:设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等3个批次。

三校生类:三校生文理类和三校生艺术类分别设本科、高职2个批次录取。

、录取政策

下列考生,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十一、定向就 业招生

考生可根据定向就业招生规定条件选择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在入学注册前分别与高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按照中央脱贫攻坚有关部署,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3年仍可继续享受专项计划政策。今年仍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苏区四个专项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专项招生文件执行。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十三、信息公开公市

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高考加油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九江理工职业学院(专科)招生章程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办学性质、层次及主管部门

第三条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集文、理、经、工、管、艺术和体育等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公办省级示范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学院“江西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任务”顺利收官,学院代码(部标):13423,始建于1964年,占地54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

第四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五条 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共45个,具体专业名称及隶属系部如下:

专业系部

专业代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粮油食品系

01

590401

粮食工程技术

02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03

590501

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

04

520804

环境工程技术

05

620801

健康管理

机电工程系

06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07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08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09

560304

智能控制技术

10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11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2

560103

数控技术

13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建筑与艺术设计

14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15

610216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16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17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18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19

540502

工程造价

20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信息工程

21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22

610214

电子商务技术

23

610215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24

610205

软件技术

25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26

610213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27

610211

信息安全与管理

经济贸易系

28

630701

市场营销

29

630302

会计

30

630903

物流管理

31

6305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32

630201

金融管理

33

630209

互联网金融

34

630301

财务管理

35

630805

跨境电子商务

旅游商务系

36

640105

酒店管理

37

690306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38

6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39

670202

商务英语

40

640205

西餐工艺

41

640202

烹调工艺与营养

42

640101

旅游管理

43

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44

690302

家政服务与管理

社会体育

45

670403

社会体育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经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批准,学院新生收费标准为: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计划: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20年《招生计划》专刊。

第八条 招生录取:我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录取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由学院负责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其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对个别专业在公示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分数级差:没有分数级差。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政策。

8.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院招生网站和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高考小秘书”查询。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六章 奖、助、贷政策

第九条 学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院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综合测评奖学金(综合素质奖1000元/学期,一等奖学金8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6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400元/学期)、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400元/学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学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学年)、勤工助学(350-380元/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校内特困帮扶金(4000元/人)、校内减免学费(3000元/人)等多种奖助学项目,并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实际表现,按规定发放。

第七章 毕业生颁发文凭

第十条 毕业生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 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一条 学院主校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高校园区嘉言路699号;邮编:330038

学院青山湖校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东路213号;邮编:330029

招生联系电话:0791-83777800 83777842

网址:

招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号:高考小秘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2020年5月30日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九江理工职业学院(专科)招生章程

江西:2021年九江理工职业学院(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九江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

第三条

九江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十不得”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九江理工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14706、江西:8687

第五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九江经开区(出口加工区)汇源路8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民办专科高校。

第八条

学校概况:九江理工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具备统招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性调整需要为办学宗旨。坚持“提高质量谋发展,深化改革出动力,突出特色创品牌”的办学思路,秉承“明德达理尚学精工”的校训,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校园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已建成教学大楼、行政大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超市、实训中心等18栋现代化教学设施,在建校园二期工程13万平方米待交付使用。图书馆藏纸质图书、电子图书50万余册,藏书丰富、信息量大,设有图书借阅室、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建有校内实验实训中心16个,校外实践实习基地60个,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产学研结合、工学交替搭建了大学科技园平台。学校专业设置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按照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了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汽车维修与服务、电子信息、跨境电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特色专业集群,并充分发挥专业群的聚集效应,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教育,凝练学科方向,形成了以工科为主干,经济、管理、教育等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现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素质优良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46.3%,双师型教师占52%。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一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不预留招生计划,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招生计划,以及调减回来的其他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不点招”、“不收费”的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我校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十六条

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考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则可作退档处理;生源不足情况下实行网上征集志愿。非平行志愿省市,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次类推。

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外语类的英语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其他文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理工类的数学较高者优先录取。

对招生政策特殊的省份,以当地招生政策为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各省相应专业的统考或联考成绩进行参照录取,即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线,若生源所在省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则遵循生源省份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省份未设定投档规则,则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总分排序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第十八条

我校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学校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政策为准。

第六章新生入学及资格复查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或联考成绩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凡发现入学资格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八条

上述所有违规行为将报送给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

第七章入学学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第二十九条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九江理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凡未经当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学籍。

第八章学费标准、退学退费办法及奖贷学金

第三十条

一、学费标准:各专业收费严格按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

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和《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切实规范我校的新生退学退费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生人员有欺诈行为的,所涉及的新生,经查实后由学校职能部门上报学校无条件办理退学,并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一)招生人员通过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欺诈招收的学生,凭学生提出的书面退学申请和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查实后由学校无条件办理退学,并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二)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学生和非学历教育学生被学校招生人员或社会非法中介机构,以“统招”或入学后可代转为“统招”等名义欺诈入学,凭学生提出的退学申请书和书面说明,查实后由学校无条件办理退学,并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三)经教育行政部门接举报查实认定学校招生人员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欺诈招收的学生,学校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学校开将设退学退费窗口,简化手续,根据学生可自愿办理退学退费。

第三条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如有以下情况,可以提出申请退学、退费。

(一)学生因患有传染病、严重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凭本人退学申请书和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有关诊断证明申请退学。

(二)学生因应征入伍,凭县级以上(含县级)武装部门入伍通知书原件和退学申请书申请退学。

(三)学生因家庭发生意外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困难而不能坚持学习的,凭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证明和本人退学申请书申请退学。

(四)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学生和非学历教育学生,被其它高校统招录取,凭本人退学申请书和统招录取通知书原件(网上可查询)申请退学。

第四条新生提交退学退费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学校职能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学生书面答复,如挽留学生就读,要向学生说明理由,并征得学生书面同意,方可留校继续就读,否则必须在学生提交退学退费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学退费。

第五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从维护稳定的高度,诚信办学、和谐办学,规范招生行为和退学退费办法。学校将建立学生利益表达和调解处理机制,在大学生活动中心、综合行政办公大楼的场所设立学生信访接待处,招生办、学工处、财务处设立联署办公退学退费窗口,指定专门人员按规定及时接访和办理,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学校稳定。

三、奖贷学金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评审的程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部评定、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报教育厅批准。

资助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三)国家助学金:一等每学年4400元/人,二等每学年3300元/人,三等每学年2200元/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贫困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生源地助学贷款: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无息),每学年每人不超过8000元。

(五)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在校生、毕业生、退役士兵、直招士官可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按照当年的学费标准及国家政策执行。

同时每位在校大学生可享受国家城镇医疗保险福利。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二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校与各省(市、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站:

第三十六条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2-2166888

招生咨询电话:0792-2166777

学校网址:

咨询QQ:167618696

电子邮件:162050080@qq.com

以上就是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九江理工职业学院(专科)招生章程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高校选途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高校选途网:www.baoaidong.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九江理工职业学院(专科)招生章程”相关推荐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九江理工职业学院(专科)招生章程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九江理工职业学院(专科)招生章程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招

2024-09-11 22:04:08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普通高考的考试招生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4-08-09 14:04:03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4在江西招生计划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4在江西招生计划

一、2024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在江西招生计划招生省份招生年份科目批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费学制江西2024物理类高职(专科)软件技术936000/三年江西2024物理类高职(专科)云计算技术应用336000/三年江西2024物理类高职(专科)大数据技术336000/三年江西2024物理类高职(专科)信息安全技术应用596000/三年江西2024物理类高职(专科)物联网应用技术326000/

2024-07-23 09:58:19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2.学校代码:138

2024-08-12 22:25:17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4在广东招生计划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4在广东招生计划

一、2024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在广东招生计划招生省份招生年份科目批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费学制广东2024历史类专科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校本部)312000/3广东2024历史类专科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校本部)312000/3广东2024历史类专科跨境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校本部)512000/3广东2024物理类专科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校本部)21200

2024-08-07 12:05:13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4在湖南招生计划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4在湖南招生计划

一、2024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在湖南招生计划招生省份招生年份科目批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费学制湖南2024历史类高职专科批建筑工程技术26000/三年湖南2024历史类高职专科批食品检验检测技术26000/三年湖南2024历史类高职专科批软件技术26000/三年湖南2024历史类高职专科批大数据与会计26000/三年湖南2024历史类高职专科批西式烹饪工艺26000/三年湖南2024物理类

2024-08-18 01:47:52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4在河北招生计划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4在河北招生计划

一、2024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在河北招生计划招生省份招生年份科目批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费学制河北2024历史专科批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212000/3河北2024历史专科批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312000/3河北2024历史专科批跨境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212000/3河北2024物理专科批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312000/3河北2024物理专科批大数据与会计

2024-08-23 06:11:15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人数(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人数(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人数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人数1280人。学校简介:1、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共青团江西省委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入选教育部“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校”、江西省首批劳动教育特色示范学校,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校训是“立德树人、知行合一”。2、学院有教师470余人,在青少年教育、现代服务、信息技术等

2024-08-24 21:4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