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高校选途网小编整理了辽宁大连高考及填报志愿时间 辽宁大连中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须知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在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湖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办学的专业有:
汉语言文学(师范)、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广告学、
新闻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教育技术学(师范)、
数字媒体艺术、
历史学(师范)、
文物与博物馆学、
旅游管理、
法学、
生物科学(师范)、
生物技术、
环境科学、
动画、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2)在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办学的专业有:
教育学(师范)、
学前教育(师范)、
特殊教育(师范)、
心理学(师范)、
应用心理学(师范)、
行政管理、
政治学与行政学、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公共事业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图书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信息与计算科学、
会计学、
化学(师范)、
应用化学、
药物化学、
物理学(师范)、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地理科学(师范)、
地理信息科学、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日语(师范)、日语、
法语、
俄语、
英语(师范)、
翻译、
国际商务、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体育教育(师范)、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运动训练、
美术学(师范)、
绘画、
公共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音乐学(师范)、
音乐表演、
舞蹈学(师范)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8.0万平方米(约合1320.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3平方米;生师比19.2;专任教师116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2.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2.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813.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402.1元;图书202.2万册,生均图书78.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
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最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我校预留计划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预留计划的使用,按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文件精神执行,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语种要求
(1)英语(师范)、翻译、法语、国际商务、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日语(师范)、日语专业招日语、英语考生。
(3)俄语专业招俄语、英语考生。
(4)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3.男女生比例要求
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030101K
法学
四
3-6
文史
法学
4200
2
0302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四
3-6
文史
法学
4200
3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四
3-6
文史
法学
3500
4
040101
教育学
四
3-6
文史
教育学
3500
5
040104
教育技术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3500
6
040106
学前教育
四
3-6
文史
教育学
3500
7
040108
特殊教育
四
3-6
文史
教育学
3500
8
040201
体育教育
四
3-6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000
9
040202K
运动训练
四
3-6
文理兼招
教育学
10000
10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四
3-6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800
11
050101
汉语言文学
四
3-6
文史
文学
3500
12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四
3-6
文史
文学
3500
13
050201
英语
四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
14
050202
俄语
四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15
050204
法语
四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16
050207
日语
四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师范)/4800
17
050261
翻译
四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18
050301
新闻学
四
3-6
文史
文学
4200
19
050303
广告学
四
3-6
文史
文学
4200
20
060101
历史学
四
3-6
文史
历史学
3500
21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四
3-6
文史
历史学
3500
22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3500
23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4200
24
070201
物理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3500
25
070301
化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3500
26
070302
应用化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4200
27
070501
地理科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3500
28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4200
29
071001
生物科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3500
30
071002
生物技术
四
3-6
理工
理学
4200
31
071101
心理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3500
32
071102
应用心理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3500
33
080701
电子
信息工程
四
3-6
理工
工学
4800
34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
3-6
理工
工学
4800
35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
3-6
理工
工学
3500(师范)/4800
36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
3-6
理工
工学
4800
37
0811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四
3-6
理工
工学
4200
38
082503
环境科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4200
39
100706T
药物化学
四
3-6
理工
理学
4200
40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
3-6
理工
管理学
4200
41
120203K
会计学
四
3-6
理工
管理学
4200
42
120205
国际商务
四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3
120205H
国际商务
四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39000
中外合作办学
44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四
3-6
文史
管理学
4200
45
120402
行政管理
四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6
120501
图书馆学
四
3-6
理工
管理学
3500
47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8
130201
音乐表演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8
130202
音乐学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50
130205
舞蹈学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51
130301
表演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2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3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4
130310
动画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5
130401
美术学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56
130402
绘画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7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8
130503
环境设计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9
130506
公共艺术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60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四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1.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修满学分,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师范大学和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商科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局公示文件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600、9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我校依据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年及学校补助金;
(3)组织自励自强大学生和自强之星评选;
(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5)设立社会团体、个人资助金。
学校每年9月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进行认定和公示。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联合办学的专业。引入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教学体系,全英文授课。
1.在辽宁省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二年级课程结束时(GPA成绩不低于2.5分),可自愿选择全程在国内学习或者申请去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继续后两年的学业。
3.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及授予学位条件,可获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Science in General Business)。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报考旅游管理和
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身材匀称,且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
(3)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我校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我校再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的考生。
我校美术学(师范)、绘画、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音乐学(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表演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我校体育类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其录取原则如下:
(1)浙江、上海、北京、山东、天津、海南
在浙江、上海、北京、山东、天津和海南六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2)内蒙古
实行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排序。
(3)河北(艺术类专业)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山东(音乐表演专业)
2020年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在山东省招收参加23校联考音乐类专业联考的合格考生,按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招生科类为艺术文,乐器种类为竹笛、二胡、扬琴和大提琴。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有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合格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的普通类,依据投档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如下:
对于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校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和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及相应科类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于特殊专业(如定向、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对等交换计划、定向协作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保送、高水平运动队等)的录取依据国家及相关省(区、市)文件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办法:
①报考英语(师范)、法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达到外语满分的70%;报考翻译、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建议英语成绩达到外语满分的70%;报考外语类专业且高中用民族语授课的考生外语成绩要达到外语满分的60%。
②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英语考生,建议英语成绩达到110分(满分150分,满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计算)。
③2020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2)艺术类录取办法:
对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及山东省音乐表演专业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详见本章程第七部分。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舞蹈学(师范)专业在河南省认可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在山东省认可《2020年
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录取专业使用的文化成绩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美术学(师范)、绘画、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文理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3)体育类(体育教育(师范)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体育类高考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须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的统考院校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并参加高考报名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0年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某专项合格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第一志愿专项录取(专项依次为田径、足球(非守门员)、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篮球、排球(非自由人)、艺术体操)。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相同。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5)保送录取运动员录取办法:
学校保送录取运动员录取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6)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办法: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八、其他说明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教师资格的获得,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本简章内容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九、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82158993
传真:0411-8215988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邮政编码:116029
招办网址:
学校网址:
辽宁大连2022年中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须知
一、填报志愿时间
2022年6月11日9:00起至6月17日16:00止。
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和职业院校“征集志愿”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填报时间发布在《中考招生信息》上,请考生及家长关注。
填报志愿期间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届时系统会根据需要关闭,不建议在此时间段填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操作方式
1.登录网站。考生登录“大连招生考试网”,点击“志愿填报”,输入报名号、密码(报名号12位,密码为考生报名时修改的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中招网,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2.阅读填报须知。仔细阅读《大连市2022年中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须知》,阅读结束后点击“已阅读”按钮,进入填报志愿页面。
3.按批次填报志愿。根据个人意愿,按照志愿设置,在志愿填报界面输入报考学校的代码和报考专业的代码,学校和专业代码详见《中考招生信息》上。填报志愿期间,系统支持考生对已填报的志愿信息自行修改。
4.志愿确认及保存。志愿填好后,仔细核对填报的各志愿信息是否正确,如需修改可直接在志愿填报界面进行修改;如检查无误,点击“保存并提交”。
三、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要明确相关政策。填报志愿前,要认真了解、准确掌握我市2022年中考招生政策、志愿设置、录取规则、招生计划以及拟报考学校的招生条件等,考生可详细阅读《中考招生信息》并预先填报《志愿填报信息表(样表)》。
2.按时完成志愿填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到截止时间系统自动将关闭,志愿信息不能提交或修改。为避免集中填报造成网络拥堵,请考生注意避开填报志愿高峰期,尽量减少连续在线时间,尽早完成志愿填报。网报系统以考生最后一次填报或修改并保存成功的志愿信息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填报志愿。
3.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填报志愿和核对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任何人不得替代。考生和家长要注意保管好密码,切勿泄漏。如遗忘密码可于填报志愿前到初中学校(报名点)申请重置,也可通过志愿填报登录页面的“找回密码”功能进行重置。如在公共场所上网填报志愿,离开电脑前必须关闭浏览器并重新启动电脑。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电子设备进行志愿填报。
4.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无误。在点击“保存并提交”之前,要在志愿填报页面认真做好检查确认工作,无误后再保存提交,以免发生误报。保存成功后,下载保存志愿填报信息表确认填报信息并留存。
5.明确特长生志愿填报规则。通过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在平行学校志愿A栏内填报对应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资格;通过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在一般普通高中6个平行学校志愿栏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顺序。其他区市县考生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以当地招生办的要求为准。报考招收跨区域特长生高中的考生需填写《2022年大连市中考考生报考跨区域招收特长生高中登记表》,各学校和所在区招办可以提供。
6.省内其他地市非师范类高职志愿填报。省内其他地市初中起点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院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由辽宁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相关事项请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连海事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切实实施“阳光工程”,秉承着公平、共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此次招生,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大连海事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大连海事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大连海事大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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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以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类)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大连海事大学休斯顿国际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大连海事大学与美国休斯顿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三个本科招生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类)。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要求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主要开设英语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英语授课,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录取后首年强化英语学习,升入大二时要求英文水平必须能够适应全英文授课环境,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一条 性别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类)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以下特殊录取要求:
1.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及以上。
2.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无红绿色盲,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
其他要求参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航海类专业学生若毕业从事海船船员工作,工作前须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相关要求,航海技术专业视力要求为: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视力要求与录取要求一致。
三、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复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部分招生专业的特殊说明
一、航海类专业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三个航海类专业学生,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无需参加海事局单独组织的理论考试,在完成船上见习并通过海事局组织的适任评估后,分别直接换发无限航区二副(含GMDSS通用操作员)、二管轮、电子电气员证书。
二、轮机工程专业
1.轮机工程专业分为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和轮机工程(陆上专业)。
2.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分设海上方向和海洋装备技术与管理方向,新生入学后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
3.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和轮机工程(陆上专业)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法学专业
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海商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和涉外法治方向。
2.海商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和涉外法治方向人数比例约为6:3: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根据专业方向协调发展实际需要,合理制定具体分流方案,结合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进行分流。
3.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专业课程均按照ABET(Accreditation Board for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工程技术评审委员会标准执行教学计划。
2.在报到时,学校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大连海事大学学籍;按照休斯顿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须达到雅思6.5分或托福79分或多邻国测试105分的标准方可注册休斯顿大学学籍,未按要求时间达到语言标准的学生,须按照《大连海事大学休斯顿国际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调整学习计划,进一步强化英文学习,达到语言标准后方可继续进行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五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同分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序,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按其相关文件规定的同分处理方法执行。在专业录取环节中,遇到同分同位现象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在专业调剂环节,将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确定专业的重要参考。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三个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录取考生应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应达到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可将剩余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区、市)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与普通类专业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仅招收有此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第二十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专业大类所含专业范围内进行分流。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辽宁省教育厅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2022年收费标准暂定为:
一、学费标准
1.4800元/生·学年:政治学与行政学。
2.5200元/生·学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安全工程、海事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金融工程、日语、英语、地理信息科学、应用物理学、机械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数学类、公共管理类(所含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4800元/生·学年,专业分流后按学校相关规定退大类培养期间学费差额)。
3.5520元/生·学年:法学。
4.5980元/生·学年:交通运输类、电子信息类。
5.60000元/生·学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二、住宿费标准
1.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不超过1200元/生·学年。
2.学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专业、学生性别统一安排住宿。
三、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辽宁省教育厅新批标准执行。
四、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依据《大连海事大学学生缴费管理办法》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爱心互助”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发展型资助体系。学校设有高额度、高比例的奖学型奖学金,覆盖面超过参评学生的30%;全国首创的“情商奖学金”是学生应聘的“特色名片”;备受瞩目的“校长奖学金”采用奖学与支持海外游学相结合的奖励形式,是海大学子力争上游的奋斗目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实现全覆盖,注册成立了“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博联基金会”“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三条 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文件,毕业后选择上船工作的航海类专业学生可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部 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 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以上就是辽宁大连高考及填报志愿时间 辽宁大连中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须知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高校选途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高校选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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