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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属于全日制吗,有没有什么学校可以全日制自考。
自考全日制
自考全日制要求全脱产学习,重视“教”和“学”的过程,强调老师的指导和学生自学相结合,通过就读院校的教学资源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通过考试检验教学质量。使三者实现有机统一(具体师资情况可向在校自考生询问或者亲自到校考查,不要相信招生广告宣传)。而全日制自考生即是一名自考考生,又是所在就读高校的一名大学生,根据省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指出:全日制自考生与全日制大学生实行无差别管理,应享受所在高校规定的相关待遇(如评选三好学生、入党等)。
中文名
广州自考网
外文名
Guangzhou Zikao network
总部地点
广州天河区五山路178号华南师范
总部地点
大学科技大楼一楼128-129办公室
经营项目
自考、成考、远程教育
介绍
自考全日制即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全日制大学正规教育有机结合的一种学历教育形式。与其他全日制一样,自考全日制生既是一名自考考生,又是所在就读高校的一名大学生。
办学主体
自考全日制的办学主体分为两种:一是获得办学资格的助学机构,另一种则是自考主考学校。
在获得办学资格的助学机构,自考生与普通在校生一样进行全日制学习,有老师指导,但是自考生在申请毕业时毕业证上是自考委和自考主考学校的公章,而不会是助学机构的公章。
在自考主考学校上课,地点一般设在学校本部,自考生的宿舍一般会与统招生分开,但上课却与全日制大学生一起,授课老师也为大学在籍教师。每年期末,自考生和统招生一同参加考试,试卷相对容易一些,其实也可以将自考全日制的学生理解为自费生,但是自考生的毕业证是自考毕业证,上面有自考委和自考主考学校的公章。
入学条件
自考全日制则要求考生高中毕业、无违法犯罪记录、主办院校还可以附加条件(如高考成绩要求)。入学须进行电子注册,取得学籍。
专业特点
自考全日制专业通常是市场需求量大而社会自考所没有的专业,强调对考生知识面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
考试时间
自考全日制考试时间为每学期期末(1月、7月,包含4月和10月的公共课统考一共是四次)。由考生所就读院校命题、阅卷。
学费
自考全日制的考生要交的费用包括学习费用、食宿费和生活费,但学习费用比统招大学生的要高。
上课时间
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上课,大学提供住宿,统招大学生大学生活学习模式。(以高中应届和中专应届生为主)
学历文凭
自考全日制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并经考试合格,由省考委和主办高校共同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统一上网电子注册,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享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教育考试网均可查询,并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世界许多国家承认。
学历层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学历类型。
专科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是指,所报考专业与一般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除特殊专业外,此类专业一般不设限制性的报考条件,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广东省含港澳人士)均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是指,所报考专业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此类专业可分为分段式本科和一体式本科(注:“分段式本科”和“一体式本科”的概念是笔者为方便读者阅读而自创的概念)。
1、分段式本科
分段式本科是指,将一体的本科专业根据自学考试的特点和需要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相当于全日制高校的“二二分段”(一般大学四年制,每两年为一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段衔接。
①基础科段
基础科段是指,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四年制课程中一二年级所学专业课程单列而成的学历阶段。这类专业一般不设限制性的报考条件,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②本科段
本科段是指,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四年制课程中三四年级所学专业课程单列而成的学历阶段。此类专业对报考者有条件限制,即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或专科以上)就读者才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一体式本科
一体式本科在自学考试领域很少见,现在只有浙江省、吉林省等极少数的省开考有此类专业。此类专业与分段式本科专业的主要区别就是,这类专业不分段,保持封闭的而完整的课程设置。除特殊专业外,此类专业一般不设限定性的报考条件。考生在经过完整的本科课程的学习,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超越专科阶段,直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独立本科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是为各类高等教育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而设置的一种在专科层次基础上又独立于专科层次的学历类型。大多数省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对于这类专业均实行与本科段专业相同的管理,也是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或专科以上)就读者才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也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举例:如果一个自考生是大专学历,那他只考本科,这个本科就是独立本科,因为是独立的不是跟他专科一起学的。如果一个自考生专本一起考,那这个本科就是本科段。本科和独立本科考的课程完全一样。
广东高考二本A补录一般都有什么学校
2006广州考生补报第二批普通高校志愿的办法
根据省招生办《关于做好广东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高考考生补报志愿办法公布如下。
一、补报志愿条件:
凡总分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补报志愿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注:资格分数线仅是可补报志愿的资格分数线,不是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补报志愿,各类考生补报资格分数线详见省招生办公布。
二、补报志愿注意事项
1、我市考生可通过拨打电话(16880215)、登陆广州招考网(
)或直接到区、县级市招生办查询录取结果;以及补报志愿院校、专业计划、专业选考科目及分数要求情况。
2、经查实未被录取且总分在补报志愿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有资格登录志愿补报系统补报志愿。
3、凡在各区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补报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到所在区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办理补报志愿手续。
4、考生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或到各区、县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见附表二)补报志愿,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区、县级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打印补报志愿表,并签名确认。
5、高校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志愿无效。有意向参加补录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
6、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7、补报志愿的考生,其本人的选考科目必须与院校缺额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
8、参加补报志愿的普通类考生,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参加补报志愿的音乐、
美术类考生,每批次可补报二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普通类与艺术类(音乐、美术)不得同时兼报。
9、考生志愿以通过“普通高考补报志愿系统”录入正确后打印的志愿表为准,考生必须在系统打印出的志愿表上签名确认。凡补报志愿后没有打印“广东省普通高考补报志愿表”的考生,其补报结果以省考试中心“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中的补报结果为准。
10、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补报志愿系统网址: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表一
补报第二批普通高校(含普通A类、体育A类、艺术B类院校)志愿资格分数线
类 别 各批次补报资格分数线
普通类第二批本科A类: 550分
体育类第二批本科A类: 文化分562分 术科分83分
美术类(联考)提前第二批B类本科:文化分468分 术科分180分
音乐类(联考)提前第二批B类本科: 文化分510分 术科分65分
附表二
广州市各区、县级市高考补报志愿地点
区县名称 补报志愿地点 联系电话
荔湾区 真光中学(荔湾区白鹤洞鹤翔路) 81699441
越秀区 越秀区招考办(龟岗德安路成教大楼14楼) 87678002
海珠区 海珠区招考办(同福东路486号) 84472554
天河区 天河区招考办(广州市天府路1号4号楼2002室) 38622793
白云区 广园中学(广园中路景泰北街九号) 86359628
黄埔区 黄埔招考办(大沙东320号) 82390026
番禺区 番禺中学北校区(市桥康乐路) 84877456
花都区 花都区招考办(新华镇公益大道政府综合楼) 36898748
南沙区 广州市南沙中学(南沙区珠江中路91号) 84982707
萝岗区 萝岗区教育局(开发区志诚大道303号管委会大楼东座600号 82113783
增城区 增城市招考办(增城挂绿西街四巷) 82748666
从化区 从化招考办(街口镇西宁东路25号) 87930461
高校选途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郑州财经学院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财经学院 部标代码:1349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学 制:普通本科4年,专科3年
第六条 学校性质:民办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按国家规定颁发郑州财经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授予郑州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校简介:
郑州财经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自1997年建校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办学,已经成为一所规模较大、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1876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000余万元,教学用计算机7000台,多媒体教室257个,拥有功能先进的各类实验实训室12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12个,图书馆馆藏各类图书200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572人,其中专任教师1027人,教授、副教授465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位的教师868人,“双师型”教师386人,并从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中有针对性地聘请兼职教师169名。
学校下设
会计学院、
电子商务学院、现代物流与管理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互联网金融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现代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部、
公共艺术教学部2个教学部;开设69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31个,涵盖
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艺术、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
会计学为引领、
物流管理和电子商务为主干、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为支撑的优势特色专业群。学校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郑州市花园式单位”、“河南省高等教育就业质量十佳示范院校”、“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十大高校”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具有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第十四条 考试分数:普通类考生和对口类考生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均可报考。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我校以
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为依据。
第十七条 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报名方法:参加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志愿填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条 普通类及中职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省招办投档规则,从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均执行省招办录取规定。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本科,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课与文化课相加总分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
(二)艺术类专科,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成绩顺序录取考生。
第二十二条 调档按照各生源省规定投档,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三条 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依据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计划额满,根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电话查询,登录学校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第六章 资助与奖励
第二十六条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第二十七条 学校奖助学金:奖学金1200元/人/年,助学金500元/人/年。
第二十八条 助学贷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 设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联系单位,提供岗位,供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周六周日进行勤工助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条 学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本科文科类学费14600元/生/年,本科理科类学费14900元/生/年,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学费(不分文理)16000元/生/年,专科学费116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空调八人间1100元/生/年、空调独卫八人间1500元/生/年。2020年度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学校通讯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号
邮 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86650005 86650006 86650007
学校网址:
E-mail : zzcjzsb@zzi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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