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辽宁理工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昆山托普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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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理工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北校区办学地址:锦州滨海新区昆山路九号的专业有:
汽车服务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软件工程、
工程造价(本科)、
电子商务(本科)、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电气自动化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电子技术、
汽车营销与服务、
数控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科)、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软件技术、电子商务(专科)、
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web开发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5G网络技术)。
(2)南校区办学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路东段二号的专业有:
会计(本科)、会计(专科)、
统计与会计核算、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旅游管理、
审计、
酒店管理、
空中乘务、
护理、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9万平方米(约合735.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7平方米;生师比18.8;专任教师28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0.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20.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556.6元;图书49.9万册,生均图书86.1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7601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
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24000
2
760702
汽车服务工程
4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24000
3
740201
工程造价
4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20000
4
810203
软件工程
4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24000
5
830801
电子商务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4000
6
830302
会计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2000
7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1000
8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9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10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11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12
560103
数控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13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14
540501
建设
工程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15
540502
工程造价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1000
16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1000
17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18
610205
软件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1000
19
630801
电子商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20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21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web开发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5900
22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5G网络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5900
23
630302
会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1000
24
630402
统计与会计核算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8800
25
630701
市场营销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8800
26
630903
物流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27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28
630303
审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8800
29
640105
酒店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30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31
520304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32
600405
空中乘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8700
33
620201
护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12000
34
600302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
99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标准: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2)住宿费标准:公寓式1600元/学年;宾馆式2400元/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学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和《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有关程序按照文件规定办理。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生、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生。学校设立德恒奖学金:一等5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标准可达8000元/年/生,按照当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规定进行办理。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无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设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能够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根据考生数学、语文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3697555 3155577 4370666
网 址:
昆山托普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
考核通过。
1.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报考文理科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2.未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20年2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录取规则。
1.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实施。
2.确定总分:总分=语数外文化测试总分+国家政策性加分+学院政策性加分+省
美术类艺术统考分+面试分省美术类艺术统考分仅适用于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面试分仅适用于报考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考生。
3.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按语数外文化测试总分分值排序,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同时录取。
4.学院根据录取原则完成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4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物联网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不出国学制4年,第4学年起可赴美国学习两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
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2.代收费:教材费、新生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等代收费在学生入学时预收,学年结束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住宿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八、退费办法:
因各种原因退学、转学、出国而终止学业的,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规定,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
九、学生资助办法: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建立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渠道的“奖、贷、助、勤、减、缓、补、保”八位一体的激励和多元化解困助学资助服务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入学前不愁、入学时不愁、入学后不愁。
十、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或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
2.我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其他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选修测试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要求等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十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当年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的专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进校后以
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报考我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因部分课程以英语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要求:
1834招生代码中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BC,必修测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必修测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必修测试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
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5.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可报考。
6.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我院招生专业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十二、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4.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考生录取方法本着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CC。进档后专业安排时采用“等级加分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按等级进行加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加分后进行排序安排专业。等级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加分。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加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5.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选考科目及其成绩的认定,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执行。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6.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十三、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的计划,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录取。
十四、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五、证书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十六、证书颁发办法:
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予以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可授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按规定完成所有教学环节,并达到国外合作院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国外合作院校学位证书。
十七、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招生信息网: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邮编:215325
咨询电话:0512-82190377
传真号码:0512-82094905
咨询 QQ:800030620
微信公众号:sdyyzs(苏大应用招生咨询)
邮箱:sdyyzsb@163.com
十八、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二十、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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