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高校选途网小编整理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真的学校环境真的像学校网站那样的漂亮吗 还有学校宿舍条件如何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真的学校环境真的像学校网站那样的漂亮吗 还有学校宿舍条件如何
2009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及初选方法
报名条件
凡具有参加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高职单考单招)报名资格、已取得报名号的且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浙江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自主招生初选。
报名截止后,我院根据报名情况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确认和初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文化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1、将考生高中阶段的会考成绩折算成分数,加上技术考试分数,按分数高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文化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人选。
(折算方式:语数外三门会考成绩,A等按12分计,B等按10分计,C等按5分计,P等按3分计;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化学、生物六门会考成绩,A等按10分计,B等按8分计,C等按4分计,P等按2分计;技术考试考生任选一门按实际考试分数除以十计。如分数相同,
国际商务、
应用英语、涉外旅游等三个专业根据
英语、语文、技术考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其余专业根据英语、数学、技术考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另外,报考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可用浙江省2009年高考艺术类联考成绩替代技术考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是联考成绩除以八计。)
2、高中(职高)阶段连续两学期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者;
3、高中(职高)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4、高中(职高)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5、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6、高中(职高)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7、高中(职高)阶段参加地市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三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参加省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六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田径、篮球项目)及以上证书的考生。
8、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考生所在学校推荐,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报名程序
(一)申请报名:即日起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在网上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进行报名,并打印签署考生所在学校意见。
(二)网上确认:通过资格确认进入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的考生,我院将在报名截止后五日内在校园网上公布入围名单,入围考生须在网上公布名单三日内,通过我院网上确认并在七日内将报考费110元通过邮政汇款至我院招生就业办。
(三)现场确认随带书面材料:
1、报名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2、承诺书:考生需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
3、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A4纸)。
4、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A4纸)。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6、考生高中阶段的各科会考成绩(等第),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7、高中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如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8、邮政汇款凭证。
9、考生高考体检表复印件。
(四)报名考试费:110元(按照高考报名费收取,未通过邮政汇款的考生)。
(五)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六)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4月15 日。
(七)到我院招生办报名的考生请携带上述书面材料。
报名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宁职院东校区精技楼202室)。
报名通讯地址:宁波市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5800。
报名网址:webs.nbptweb.net/zhaosheng/zzbm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精神,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拨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依据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高职高专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教育部、
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度立项建设单位。
第三条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修完规定的完成规定的学业后,颁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院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理念,探索富有特色的高职教育新路子。致力于培养具有必要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级应用性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坚持以素质为核心,能力为基础,走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之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高职办学方针,积极探索“学工交替”、“项目化教学”、“订单式培养”等育人模式,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实用型人才。
第五条 学院地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北仑港,占地近5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学院下设8个二级院系、1个教育集团,11大类42个专业,涵盖了机电、模具、计算机、电子信息、生化、物流、建筑、外贸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学校2009年面向浙江省自主招收应届高中生(含中职生)290名。
专业名称
学 制
拟招生人数
专业要求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40
色弱及色盲不招,要有
美术基础
国际商务
3
45
英语会考成绩B等及以上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40
只招理科及中职机械类考生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5
只招理科及中职机械类考生
涉外旅游
3
40
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
应用英语
3
40
英语会考成绩B等及以上
建筑工程技术
3
40
只招理科及中职建筑类考生
合计
290
第七条 自主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则转入浙江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 凡具有参加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高职单考单招)报名资格、已取得报名号的且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浙江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自主招生初选。
报名截止后,我院根据报名情况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确认和初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文化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1、将考生高中阶段的会考成绩折算成分数,加上技术考试分数,按分数高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文化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人选。
(折算方式:语数外三门会考成绩,A等按12分计,B等按10分计,C等按5分计,P等按3分计;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会考成绩,A等按10分计,B等按8分计,C等按4分计,P等按2分计;技术考试考生任选一门按实际考试分数除以十计。如分数相同,国际商务、应用英语、涉外旅游等三个专业根据英语、语文、技术考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其余专业根据英语、数学、技术考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另外,报考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可用浙江省2009年高考艺术类联考成绩替代技术考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是联考成绩除以八计。)
2、高中(职高)阶段连续两学期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者;
3、高中(职高)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4、高中(职高)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5、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6、高中(职高)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7、高中(职高)阶段参加地市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三名(体育限田径、篮球)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参加省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六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限田径、篮球项目)及以上证书的考生。
8、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考生所在学校推荐,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第九条 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由学院制定考(测)试的内容、形式、考评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和学院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优惠加分政策,经批准后实施(加分不兼得)。
(1)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2)高中(职高)阶段参加地市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三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参加省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六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限田径、篮球项目)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3)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以上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的,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将根据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4)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10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委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外语考试语种:英语。
第十三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参加完由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后,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A)及面试的综合素质成绩(B),按四比六的比例折算成测试总分。测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加上加分项(C)为录取分(D),(A÷3×40%+B×60%+C=D),全面考虑考生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情况,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不同专业不得调剂。并在省教育考试网及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
第十六条 在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综合素质好、英语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文化考试成绩过低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计划数的百分之一百二十比例时,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将该专业计划的百分之二十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报考人数小于该专业计划数,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按报考人数1.2:1比例确定该专业实际招生数,多余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生源不足,则不足部分转到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九条 凡被我院自主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在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574-86891931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应用英语、涉外旅游等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为78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以往有关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09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试及录取方式
2009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试及录取方式
测试方法
测试方式: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分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1、文化基础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分值:满分300分,语文数学外语三部分内容各占100分。
(4)由学院组织各学科专家,命题、阅卷。
2、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专业所需特质能力要求;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个人的才艺展示,结合高中阶段获奖情况。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4)测试方式:与招生专业有关的专家组成考评组,考评组由5—7个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评分。
3、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文化基础(笔试)2009年5月2日下午;
综合素质(面试)2009月5月3日。
(2)、测试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内,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考生在测试时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报名证进入考场。
录取方法
(1)、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A)及面试的综合素质成绩(B),按四比六的比例折算成测试总分。测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加上加分项(C)为录取分(D),(A÷3×40%+B×60%+C=D),全面考虑考生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情况,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2)、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计划数的百分之一百二十比例时,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将该专业计划的百分之二十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报考人数小于该专业计划数,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按报考人数1.2:1比例确定该专业实际招生数,多余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生源不足,则不足部分转到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3)、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于考试后一周内通过我院自主招生网及省教育考试院网向社会公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学院向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向社会公布。
(4)、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文化考试成绩过低的考生,不予录取。
(5)、自主招生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习期间和毕业待遇上完全相同。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和校园网公示录取结果,考生不再参加2009年高考。
优惠及加分政策: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的需要,自主招生执行学院制定的优惠政策(加分不兼得)。
(1)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2)高中(职高)阶段参加地市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三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参加省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六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田径、篮球项目)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3)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以上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的,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将根据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4)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10分。
2009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专业名称
学 制
计划数
专业要求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40
色弱及色盲不招,要有美术基础
国际商务
3
45
英语会考成绩B等及以上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40
只招理科及中职机械类考生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5
只招理科及中职机械类考生
涉外旅游
3
40
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
应用英语
3
40
英语会考成绩B等及以上
建筑工程技术
3
40
只招理科及中职建筑类考生
合计
290
紧急!紧急!!!因学费没交清,学校不让体检,还可能扣高考准考证。
学校发的资料不属于学费范畴 可以选择不要的 而且学校也没有权利不让体检,高考和扣留毕业证
找学校沟通一下如果不能解决 建议尽快反映给上级教育部门
不过马上就考试了 从自身考虑的话不要较真 这个时候心情和时间比较重要 如果资料做的不错的话可以考虑交钱买了
社会考生怎么报名高考?
社会青年高考报名需要到教育局招生办去办理报名,需要免冠照片若干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及证书复印件,办理费用。
1、各省高考报名时间一般在前一年的12月初,及时关注该省招考院网站的文件,了解报名资格、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程序等事由。
2、网上报名的省份:先网上报名填写基本信息,然后再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地招办采集照片、验证证件和身份。一般带学历证明、街道(社区、村)介绍信、身份证,一定别忘记带本人。
扩展资料
高考报名方法:
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办法执行。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有关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参考资料:
贵港新闻网-关于社会考生参加高考的条件
参考资料:
北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社会考生普通高考报名须知
高校选途网以上就是高校选途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真的学校环境真的像学校网站那样的漂亮吗 还有学校宿舍条件如何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