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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属于什么专业类别
其他信息:
传媒类艺考专业主要包括播音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具体又可以涵盖播音、配音、礼仪、双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摄影、影视管理、影视表演、偶剧等等细分专业。 传媒类什么专业比较好 1、广告学专业 是现在比较热门的专业,在各个媒体都占有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要想学好这个专业也不是非常简单的,因为现在观众的欣赏水平是越来越高了,所以学校也加大了学生在创新意识方面能力的培养。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分为英语节目主持方向和非英语节目主持方向,是中国传媒大学的传统优势学科,而外语播音则更是强中之强了,不少优秀的学生都进入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各省级电台、电视台进行外语播音,这么好的就业是和他们的辛勤努力离不开的,因为曾经无数个清晨,他们站在校园的某个角落一遍遍地练习着外语的标准发音。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分为两个方向——电视编辑方向和文艺编导方向,都是招收艺术类的考生。前者隶属于电视与新闻学院,后者隶属于影视艺术学院,当然,由于方向不同,所以在课程设置上就各有千秋,所以要报考什么方向主要还是看个人的兴趣了。 4、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隶属于电视与新闻学院的电视系,除了训练学生基本的新闻业务之外还要精通电视的一些相关内容,如电视节目制作技术、电视编导、电视画面编辑等,由于摄影、数字节目制作等专业课程需要大量实践,因此有条件的学生需要自备电脑、DV和相机。 艺术生怎样选学校 1、兴趣特长最重要 每个艺考生都有各自的兴趣和特长,有的擅长造型,有的喜欢设计类;有的在动画方面有特长,有的则是书法方面的小专家,有的喜欢播音主持,有的喜欢唱歌跳舞。 考生和家长应重点考虑考生的兴趣和专长所在,量身选择专业。 2、扬长避短有技巧 很多成绩很好的考生,参加十几场校考为何一个都没过?主要是没有根据自身的优势和劣势来选择校考,所以考生应学会扬长避短。此外,考生报考的时候一定要拉开梯度,各个层次选择2-3所,共9所比较合适。所谓拉开层次,因人而异,如果是非常拔尖的考生,第一个层次当然是著名的艺术院校;如果是成绩一般般的考生,二本院校就是第一个层次。 3、城市选择需考虑 中国城市发展不均衡已经是众所周知,大部分的教育资源,就业资源都集中在几个大中城市,从某种程度上对于考生(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地区)来说,读大学就是选择城市,虽然大中城市消费高、房价高,但是机遇、待遇同样还是吸引广大考生的一个致命性的优势。 4、招生简章很关键 学会看招生简章很重要,招生简章里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都是重点。2019年各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一般会集中在12月-1月期间公布,同学们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学艺特长生发布的最新消息。 另外,录取批次对于考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很多考生在报考校考的时候很盲目,同一个批次的学校报了5-6个,拿证也拿了好几个,其他批次的都没有报。最后只能填报一个院校,其他的批次就空着,白白浪费了机会、金钱、精力。 5、历年录取分数 学生可以参照近三年各院校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分析往年专业合格线、往年文化分数线、今年的专业合格线、文化分数线,进行对比,然后再结合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报考的院校及专业。 对于要实行校考的院校,选定院校及专业后,要根据各院校各专业考试的具体要求,进行专业学习和专业培训,做到有的放矢进行有效培训。而且,某些专业的录取每年波动都会很大,有时候这个高校的录取是428,有时候又会变成358。所以,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6、实力和专业前景 艺术类专业这几年发展很快,有些院校盲目扩招造成有些专业就业过剩。但也有许多专业社会需求大,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考生在选择院校时尽量选择专业性强的学院,例如,美术艺考生尽量报考九大美术学院,音乐艺考生尽量报考九大音乐学院等。
天津音乐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音乐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2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北院),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南院)。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音乐学院始建于1958年10月,经过60多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北方地区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重要高等
艺术教育学府。学院遵循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服务职能。学院坚持高水平、有特色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国家和地区经济文化发展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音乐艺术专门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 招生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是招生工作的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确定招生专业、规模。
第八条 学院是独立设置艺术院校,不做分省计划。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院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专业录取以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
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 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根据前款规定,按照学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录取。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科、理科,不含各类录取政策加分。
第十二条 经政审体检合格,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理论、
音乐教育、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和音乐批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在文化课成绩(750分满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各招考方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总成绩均按照750分计算。录取排名末位同分者,依据校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须按照本省要求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省统考类别与我院专业未对应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我院。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填报志愿报考我院。
第十四条 学院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院各专业学习的身体条件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六条 学院年度招生专业和专业考试内容通过招生简章发布。
第十七条 学院接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
第十八条 咨询、联系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E-mail:zsb@tjcm.edu.cn
电话:022-24160044(兼传真)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
邮编:300171
学校:
监督电话:022-24319205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根据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时,学院依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对新生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每学期办理学生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依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学生在学习期间,学院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转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一律缴费上学,本科学费标准:
艺术与科技专业12000元/学年,其他专业15000元/学年。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及我院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本市郊县及外省市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大型乐器、钢琴、竖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院申请租赁。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音乐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我院学位相关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本年度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咨询内容仅供考生和家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的。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川音乐学院历年播音主持的文化课分数线是多少?
学校内定都不对外公布(幕后运作成分比较大)专业课成绩很好的话说不定都破格录取。 一般估计400+差不多。
四川音乐学院(Sichuan Conservatory Of Music)简称川音,是中国九大音乐学院之一,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1939年3月初,我国话剧运动的先驱、著名
戏剧教育家熊佛西先生创建了“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设戏剧科。1959年6月更名为四川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一所集音乐、美术、舞蹈、戏剧、传媒、
工业设计及
艺术管理七大学科为一体的多学科、多层次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
四川音乐学院创办于1939年。1939年3月初,中国话剧运动的先驱、著名戏剧教育家熊佛西先生创建了“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设戏剧科。同年11月,为躲避日本侵略者飞机的轰炸, 从成都市的成平街疏散到了位于成都西北的郫县新民乡吉祥寺继续办学,同时增设了音乐科,校名改为“四川省立戏剧音乐实验学校”。中国戏剧界知名人士陈白尘、叶丁易、张季纯、杨村彬、陈治策、章泯、吴茵、肖锡荃等先后任教戏剧科,中国著名音乐家郎毓秀、蔡绍序、王云阶、马革顺、许可经、俞鹏等先后任教音乐科。1941年春,学校更名为“四川省立技艺专科学校”。
1942年8月改名为“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简称“省艺专”),由法国留学归来的著名画家、教育家李有行先生任校长。设音乐、应用艺术、建筑、
绘画四科。抗战时期,国内沦陷区一大批文艺界的著名专家、教授云集四川,音乐家喻宜萱,画家张大千、吴作人、叶浅予、丁聪、关良,
雕塑家刘开渠,
工艺美术家雷圭元、庞熏琴、沈福文,
建筑学家刘文葆、辜其一、黄光辉以及
语言学家吕叔湘等曾先后来校任教。教师名流荟萃、学生人才济济的“省艺专”成为当时国内著名的艺术专科学校。
1950年10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华西大学音乐系合并到“省艺专”,更名为“成都艺术专科学校”(简称“成都艺专”)。
1953年10月,全国大专院校进行院系调整中,将重庆西南人民艺术学院(原山西临汾的西北艺校)的音乐系合并到“成都艺专”成立“西南音乐专科学校”(简称“西南音专”),设作曲、声乐、器乐三个系。将建筑、美术两科划入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和
四川美术学院。1957年增设民族器乐系。
1959年,历经六载的“西南音专”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更名为“四川音乐学院”,成为中国首批仅有的6所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著名高等音乐学院之一。首任院长为中国著名音乐教育家常苏民先生。
四川音乐学院位于成都市,截至2014年,学院拥有校本部和新都两个校区,占地1200亩,在校生1.3万余人,教授、副教授45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1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人、二级教授13人。
截至2013年,学院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
舞蹈学、美术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2009年开始与
四川大学联合招收培养文学与
音乐传播学博士生。
教学成果
截至2013年,该院师生共有5011人次获得各级各类奖项4612项(国际奖483项,国内奖4129项)。较为突出的有:在文化部主办的历届全国音乐作品评奖中,该院获得13个奖项,其中一等奖3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秀作品奖2个;1999年获“五个一
工程”奖1个;2001年至2007年,获得“金钟奖”14个,其中终身荣誉奖1个、银奖3个、铜奖6个、优秀奖3个、中国作品演奏特别奖1个。
2005年至2010年,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209项,国内奖项1176项,科研立项83项,出版学术专著近100部。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文化部科研发明奖两项,省级科技奖20项。国家教育部、中宣部、团中央授予的奖项达1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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