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高校选途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福建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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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2015年3月31日上午,福建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福建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刘剑津发布了福建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转发如下。
一、取消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等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具体项目内容见附件)。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上述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以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其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对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二、保留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烈士子女,山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4项加分分值为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分值为5分。
三、取消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填报省内高校部分农林类专业考生投档时加10分”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调整为3分。
四、保留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保留“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项,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上述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项目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可以参照你的具体情况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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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1、一般情况下,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
2、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是指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此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23年福建省高考加分政策及降分录取规定
高校选途网(https://www.baoaido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3年福建省高考加分政策及降分录取规定的相关内容。
高考加分可以让你以更高的成绩被心仪的学校或者被心仪的专业录取,那么福建有哪些加分政策?哪些优先录取政策?和哪些高考降分录取规定呢?以下小编都进行了详细的汇整,了解这些政策和规定,才能帮助大家在高考的道路上进一步的顺畅。
2023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
(一)下列福建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
(二)下列福建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劳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下列福建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
高考优先录取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多加录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子女优待政策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023年福建省降分录取办法
普通类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1.按照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院校(专业)和医学类定向招生,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除福建省属高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程项目,下同)、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高职(专科)批。公办高职(专科)院校不降分录取。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民族班降分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福建省内民办高职院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办法与第一次征求志愿相同。
注明:福建省属高校所有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降分录取。福建省属高校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国际课程项目)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
艺术类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1.本科批省考阶段。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面向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总成绩在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并组织投档录取。
2.本科批校考阶段、高职(专科)批。所有院校(专业)不降分录取。
体育类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各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总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023年福建省高考模式
福建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
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
英语、
俄语、
日语、
法语、
德语、
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在报名时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成绩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转换后计入,只公布转换后的赋分成绩,不公布原始成绩。如有政策性加分,则一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此外,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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