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高校选途网小编整理了独生子女加分是在高考填报本省内才加的吗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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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招生全程接受
纪检监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云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681。
第四条 校区设置:学校共有两个校区,分别为呈贡主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邮政编码:650500)、 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邮政编码:650092)。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云南省共同建设的重点师范大学。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云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主管招生工作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监察
审计处)和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处),负责招生监察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在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由学校招生处具体实施。其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二)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四)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在各省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请通过学校招生处网站查询(
)。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及云南省教育厅对各省(区、市)招生计划规模统筹安排,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毕业生就业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十四条 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学校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普通文史理工专业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具体录取方式为:在同一投档批次内,将投档至学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对单个考生而言,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若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也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数学学院的
数学与应用数学、
统计学专业要求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第二十条 “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与
舞蹈学类[含舞蹈学(师范)、
舞蹈表演]”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一条 “音乐
表演”专业,声乐的培养方向为: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器乐(包括流行乐器)的培养方向为:钢琴、手风琴、小号、小提琴、单簧管、长笛、古筝、琵琶、柳琴、竹笛、二胡、爵士钢琴、流行键盘。“音乐学”专业,声乐的培养方向为: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器乐的培养方向为:钢琴、手风琴、小号、小提琴、单簧管、长笛、古筝、琵琶、柳琴、竹笛、二胡。“音乐与舞蹈学类[含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专业培养方向为: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古典舞。
第二十二条 “
美术学(师范)”“
绘画”“设计学类(含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动画”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三条 “
书法学(师范)”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四条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不分文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不分文理)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五条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不分文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不分文理)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六条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体育舞蹈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七条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认可学校校考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且体检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八条 “
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原则是:
(一)省内招生录取原则: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体育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7.72]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二)省外招生录取原则: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九条 “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不分文理)成绩达到合格线,体育专业成绩不低于75分的情况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足球专项成绩×2.5+(文化成绩-体育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7.72]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三十条 “
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考试、单独录取,考试及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免试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合作的本科教育项目,采用中澳合作培养模式,招收文史类、理工类及体育类考生。该专业录取原则是: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本章程第十六条内容执行;体育类考生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达到外方合作院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赴外方合作院校学习。国内学习期间费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或核定标准执行,国外学习期间费用以外方合作院校当年发布的为准(详见
“2020年考生报考指南”)。考生报考时需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情况。
第三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与爱尔兰国家学院合作的本科教育项目,采用“3+1”合作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年在国内学习,第四年到爱尔兰国家学院学习,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学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爱尔兰国家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国内学习期间费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或核定标准执行,国外学习期间费用以外方合作院校当年发布的为准(详见
“2020年考生报考指南”)。考生报考时需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情况。
第三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该项目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
会计学、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但普通文史、理工专业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调剂。填报了普通文史、理工专业志愿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在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可以调剂到其他普通文史、理工专业,但不能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专业,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五条 “专升本”招生专业招收云南省高等专科学校相关专业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学校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资格,港澳台学生均可通过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考试报考学校。此外,香港考生可通过对港免试招生计划报考学校;澳门考生可通过对澳招收保送生计划报考学校;台湾考生可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报考学校。
第三十八条 凡报考我校部分需要外语口语考试成绩的专业(招生专业见各省招生计划版)的考生,须参加各省(区、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合格者方能填报相关专业志愿。
第三十九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
英语。同时,还开设
泰语、
缅甸语、
越南语、
老挝语和
柬埔寨语等语种供学生选择。
第四十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四十一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四十二条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含体检和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专业复测),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取消学籍。
第五章 学费及住宿标准
第四十三条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的学费收取实行按学年预收,并按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进行核算,待学生毕业时进行总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和核批标准,据实收取学年住宿费。学费及住宿标准详见下列表格:
(一)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
层次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1.
哲学
本科
3,400
2.
教育学
本科
3,400
3.文学
本科
3,400
4.
历史学
本科
3,400
5.
经济学
本科
4,000
6.
法学
本科
4,000
7.管理学
本科
4,000
8.理学
本科
4,500
9.工学
本科
4,500
10.艺术(应用类)
本科
10,000
11.高等职业教育
本科
5,000
12.艺术类高等职业教育
本科
10,000
13.艺术(应用类,师范)(含
艺术教育)
本科
7,000
1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15,000
15.“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18,000
备注:以上收费项目标准为2019年度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或核定标准执行。
(二)住宿标准
校区
普通宿舍
(元/生.学年)
六人间
(元/生.学年)
四人间
(元/生.学年)
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
400
——
1200
呈贡主校区
——
800
1200
第六章 奖学助困措施
第四十四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先创优,成绩优异者可以申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西南联大奖学金”“朱德祥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红河助学金”等奖助学金。
第四十五条 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构建了以资助育人为主体,以国家助学贷款为渠道,以勤工助学为手段,以奖学金为激励,以助学金为保障,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少数民族补助等为补充的资助育人的工作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以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师范大学2020年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2.邮编:650500
3. 电话:0871-65912887、65910379(兼传真,呈贡主校区)
0871-65516256(兼传真,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
4.网址:
5. E-mail: zhaoban@ynnu.edu.cn
独生子女加分是在高考填报本省内才加的吗
可以加分
云南省招考院日前下发高考加分政策规定。其中,“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校者加20分”一项继续保留,在新一轮人口普查数据刚刚公布之际,高考加分政策其实继续给予“一孩”鼓励。
另外,云南省自2010年取消高考数理化奥赛加分项后,今年是第二年取消奥赛高考加分。据部分高中师生分析,随着全国高考取消奥赛加分的省市增多,“奥赛”在各个高中将日趋淡化。
相关链接:2011高考志愿填报须知
边疆、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考虑了地区教育水平的差异性,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宗旨,相关加分规定细致具体,保留“多元加分”特点,内地白族、回族、纳西族、满族考生和内地彝族、壮族的城镇考生及省外进入我省的少数民族考生,虽不在加分之列,但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的优惠。
“独子加分”报考省内高校时才有用
据云南省高考照顾加分政策,今年“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加20分”条款不变。
之前,刚刚公布了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国总人口为13.39亿人,年平均增长0.57%。业内人士分析,这一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进而有意见认为,中国应调整“一孩政策”。
其实,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应由“一孩”调整为“二孩”的呼声较高,云南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分城乡,不分民族,普遍实行二孩生育政策”的建议。
但是,也有意见认为,基本国策的调整,应进行相应的论证和听证,有一个过程也是必然的,“一孩政策”短期内不会调整。
云南省高考加分政策表明,农村“一孩”受优待仍未改变,政策的导向中仍然向农村独生子女倾斜,政策的导向十分明显。
当然,高考对农村独生子女的优惠有限。农村独生子女只能在报考省内高校时享有20分加分,报考省外高校则不享受加分。
取消奥赛加分进入第二年
去年开始,云南率先在全国取消高考奥赛加分。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中,奥赛加分仍在取消之列。这表明,奥赛高考加分进入常态化,相关师生分析,奥赛将归于平淡。
2009年,是高考奥赛加分最后一年,之前奥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加分都是20分。
昆明市一位参加奥赛获奖的高三学生介绍,奥赛获奖虽然在高考中不加分,但在保送清华、北大等名校的条件中,仍规定“数理化奥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可获得推荐”,因此,报名奥赛学习班的学生还是不少。但全国取消奥赛高考加分的省市日益增多,预计2011年入学的新高一学生,连名校保送生资格中,也要取消“奥赛获奖”一条门槛,这将会使高中学校奥赛学习班归于平淡。
一位资深教师表示,奥赛是国际性比赛,虽然不会取消,但是,奥赛高考加分取消后会有淡化。今后,一些学校还是会为想参加奥赛班的同学提供学习机会,但估计更多学校将不设奥赛训练班。
“明天科学家”有加分
奥赛加分取消了,但对5项科技类竞赛和评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仍设有部分奖项,包括“”、全国电脑制作活动获奖者、、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赛获奖者等。不过,据学生们介绍,学校里真正获得上述项目加分者比较少见。
这些竞赛和评比活动加分,主要包括: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加20分;高中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加20分。
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加分微调
“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20分”,在高考加分政策中,这是近年来唯一加分有提高并不断有微调的条款。
2009年,该条加分从10分提高到加20分。另外,原来的规定中有一个限制性定语为:获“省部级表彰”的“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今年的规定中,则将这一定语去除;另外,原来的规定是“最高可加20分”,今年则直接规定为“加20分”。
上述微调,显示高考对思想品德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的鼓励性政策导向。不过,有高中学生表示,很少见到有突出事迹的学生,近年来也几乎未见有公开报道。
除“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20分”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也加20分。
云南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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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加分
云南省招考院日前下发
高考加分政策
规定。其中,“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校者加20分”一项继续保留,在新一轮人口普查数据刚刚公布之际,高考加分政策其实继续给予“一孩”鼓励。
另外,云南省自2010年取消高考数理化奥赛加分项后,今年是第二年取消奥赛高考加分。据部分高中师生分析,随着
全国高考
取消奥赛加分的省市增多,“奥赛”在各个高中将日趋淡化。
相关链接:2011高考
志愿填报
须知
边疆、
少数民族
考生的加分政策,考虑了地区教育水平的差异性,以实现
教育公平
为宗旨,相关加分规定细致具体,保留“多元加分”特点,内地
白族
、回族、
纳西族
、满族考生和内地彝族、壮族的城镇考生及省外进入我省的少数民族考生,虽不在加分之列,但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的优惠。
“独子加分”报考省内高校时才有用
据云南省高考照顾加分政策,今年“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加20分”条款不变。
之前,刚刚公布了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国总人口为13.39亿人,年平均增长0.57%。业内人士分析,这一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进而有意见认为,中国应调整“一孩政策”。
其实,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计划生育
基本国策
应由“一孩”调整为“二孩”的呼声较高,云南省教育厅厅长
罗崇敏
,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分城乡,不分民族,普遍实行二孩
生育政策
”的建议。
但是,也有意见认为,基本国策的调整,应进行相应的论证和听证,有一个过程也是必然的,“一孩政策”短期内不会调整。
云南省高考加分政策表明,农村“一孩”受优待仍未改变,政策的导向中仍然向农村独生子女倾斜,政策的导向十分明显。
当然,高考对农村独生子女的优惠有限。农村独生子女只能在报考省内高校时享有20分加分,报考省外高校则不享受加分。
取消奥赛加分进入第二年
去年开始,云南率先在全国取消高考奥赛加分。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中,奥赛加分仍在取消之列。这表明,奥赛高考加分进入常态化,相关师生分析,奥赛将归于平淡。
2009年,是高考奥赛加分最后一年,之前奥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加分都是20分。
昆明市一位参加奥赛获奖的高三学生介绍,奥赛获奖虽然在高考中不加分,但在保送清华、北大等名校的条件中,仍规定“数理化奥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可获得推荐”,因此,报名奥赛学习班的学生还是不少。但全国取消奥赛高考加分的省市日益增多,预计2011年入学的新高一学生,连名校保送生资格中,也要取消“奥赛获奖”一条门槛,这将会使高中学校奥赛学习班归于平淡。
一位资深教师表示,奥赛是国际性比赛,虽然不会取消,但是,奥赛高考加分取消后会有淡化。今后,一些学校还是会为想参加奥赛班的同学提供学习机会,但估计更多学校将不设奥赛训练班。
“明天科学家”有加分
奥赛加分取消了,但对5项科技类竞赛和评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仍设有部分奖项,包括“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电脑制作活动获奖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赛获奖者等。不过,据学生们介绍,学校里真正获得上述项目加分者比较少见。
这些竞赛和评比活动加分,主要包括:高中阶段获得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环境科学
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加20分;高中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加20分。
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加分微调
“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20分”,在高考加分政策中,这是近年来唯一加分有提高并不断有微调的条款。
2009年,该条加分从10分提高到加20分。另外,原来的规定中有一个限制性定语为:获“省部级表彰”的“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今年的规定中,则将这一定语去除;另外,原来的规定是“最高可加20分”,今年则直接规定为“加20分”。
上述微调,显示高考对思想品德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的鼓励性政策导向。不过,有高中学生表示,很少见到有突出事迹的学生,近年来也几乎未见有公开报道。
除“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20分”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也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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