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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高考状元是谁啊 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4-11-13 09:26:40 | 高校选途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0324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
今天高校选途网小编整理了鞍山高考状元是谁啊 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鞍山高考状元是谁啊 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11鞍山高考状元是谁啊

首先是我不知道状元是谁。。不过呢(如果有满书葵这个人。。)
是13中的又能怎样。偶尔考出来一个也仅仅能说明满书葵的个人实力可以说是非常强悍。。仅此而已。您告诉我这能说明十三中整体教学质量高嘛~
有人会说~一中嘛。好学苗都集中在一个地方。。
没错。。所以说呢~一中和十三中没有什么可比性。。只能说。。一中和十三中这次考的都不错。。
十三中~不说了。既然有状元~
而一中呢。(首先。。我感觉我们学校这次成绩被黑了。什么情况实验班的知道。。)。。600分以上300多个。全省最高。。这个不是说学苗好就能取得这个成绩的。。
所以根本没必要争论这个问题嘛。因为学校等级本身就不一样。。。闲着没事。。

如果您是个鞍山人。请不要争论这个问题了。。这等于窝里斗。。因为
辽宁省省状元李海石出自鞍山。。而却是被东北育才吸走了。。
我们同作为鞍山的学校面临的现状即是学苗被外地学校吸走。来讨论这伍坦蔽个问题可以说是当务之急。。。。
而至于鞍山状元。都是鞍山的骄傲。管他哪个学校呢。。

er。我很敬佩也祝贺13中的满书葵拿到鞍山状元。。但也很鄙视其他十三中某些个别人马上拿这个开始腔州炒作。说自己学校怎么怎么好。。刘翔跑得快~证明中国人跑得快嘛~答案肯定是否。。自己合计吧。。

题外话。我们一中的成绩今年确实有点问题。我指高分段。。所有人都比估分少至少10分。。
不得不说被人做手脚了。。

题外话2。。如果没满书葵这个人。。楼上一信启半的人就赶紧滚蛋~

鞍山高考状元是谁啊 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盐城 师范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盐城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324,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 江苏 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新长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通榆校区)。

第四条  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江苏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市区。学校设有18个 二级 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2000余人。现有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专业点27个、省级首批一流本科课程27门,是国家级 语言 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学校是全国首家接受中学教育全科认证的试点高校,现有14个师范类专业全部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级)。学校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成绩,2016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第五条  颁发 证书 的学校名称为:盐城师范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盐城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 就业 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机关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制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为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情况,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三)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江苏省内艺体类考生:对于 高考 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 分数线 的 艺术 类(含音乐类、美术类、播音类)及 体育 类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江苏省外艺体类考生: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艺体类统考录取规则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根据相关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函〔2013〕83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收取 学费 。

文科类专业:5200元/生·学年;

理科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

工科类专业:58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

体育类专业:5300元/生·学年;

农林 类专业:25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专业:26400元/生·学年。

嵌入式培养专业每生每年增加2000元学费。

第十七条  根据相关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收取住宿费。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人民币800-1200元/生·学年,普通 宿舍 住宿费为人民币500元/生·学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美德学生”奖学金、“环创”奖学金、“金叶”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伯藜助学金、包斌陆一军夫妇助学金等奖、助学金项目,详见盐城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网址:)。

第二十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邮政编码:224000;

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33059;

电子信箱:zsb@yct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招生监督邮箱:jsyctcjw@163.com;

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盐城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鞍山高考状元是谁啊 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高校选途网(https://www.baoaido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盐城师范学院是坐落于江苏省盐城市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共有新长校区和通榆校区两所校区,设有18个二级学院,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盐城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盐城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324,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新长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通榆校区)。

第四条  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江苏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市区。学校设有18个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2000余人。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专业点27个、省级首批一流本科课程27门,是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学校是全国首家接受中学教育全科认证的试点高校,现有14个师范类专业全部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级)。学校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成绩,2016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第五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盐城师范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盐城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机关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制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为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情况,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高校选途网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三)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江苏省内艺体类考生: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播音类)及体育类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江苏省外艺体类考生: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艺体类统考录取规则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根据相关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函〔2013〕83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收取学费。

文科类专业:5200元/生·学年;

理科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

工科类专业:58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

体育类专业:5300元/生·学年;

农林类专业:25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专业:26400元/生·学年。

嵌入式培养专业每生每年增加2000元学费。

第十七条  根据相关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收取住宿费。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人民币800-12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住宿费为人民币500元/生·学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美德学生”奖学金、“环创”奖学金、“金叶”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伯藜助学金、包斌陆一军夫妇助学金等奖、助学金项目,详见盐城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网址:)。

第二十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邮政编码:224000;

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33059;

电子信箱:zsb@;

招生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招生监督邮箱:jsyctcjw@;

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盐城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高校选途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鞍山高考状元是谁啊 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高校选途网:www.baoaid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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