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5 07:13:34 | 高校选途网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层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标代码10484),实行多校区办学,目前有郑东校区(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为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培养本科生为主。普通本、专科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对招生政策、招生规则、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权,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18年学校按照规模质量并举的原则,安排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普通本科计划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普通专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艺术类(专业课为美术类科目)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山西省招生,艺术类(专业课为音乐类科目)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江苏省招生,专升本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生源结构、生源质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办学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等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学校为了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出现的生源超过计划数的问题,以及满足生源质量高、人数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要,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的相关规定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使用。
第十四条 预留计划调配使用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属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合作办学,在本科二批次招生,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录取后在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就读(地点在新郑市龙湖大学园区双湖大道1号)。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对于未能分配到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同意调剂的,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河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绘画和设计学类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的6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成绩并列,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河南省内将绘画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列为一个专业组,录取时,省招办对同一组按所含专业计划数之和的一定比例统一投档,学校根据录取规则择优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同组专业间生源不均时,将生源充足专业所报同意调剂志愿的未录考生,调剂到同一专业组生源不足的专业。
音乐学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且要求主科声乐成绩80分及以上的考生和专业主科钢琴成绩8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报考。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以专业课成绩的6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成绩并列,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绘画和设计学类专业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省外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音乐学专业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省外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专项(定向)招生录取原则
1.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预科招生等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
2.高招录取时对没有按照专业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学习期满达到了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要求的,在我校2019年第二批次(考生所在省)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学习专业。
3.定向哈密地区扶贫计划招生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教育厅、考试院或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的有关规定,组织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经有关部门批准,普通本科专业文科类学费为3400元/生?年,理工类学费为37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为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普通本科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年;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学费为20000元/生,预科结束进入本科阶段按所录取专业标准收取学费;与爱尔兰合作专科各专业学费为13600元/生?年;软件学院专科各专业学费为10000元/生?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每生每年600元到1100元不等。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本科生实施学分制学费收费,每年先按专业学费标准预缴,毕业时根据所选修全部课程学分总数进行结算,具体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奖励资助政策
为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采取开辟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六条 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俄语和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除俄语专业外,其余本、专科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邮政编码:450046
学校网址:
招生办网址:
招生办电话:0371-86507767
【商丘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商丘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483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梁园校区)
河南省商丘市文化中路298号(睢阳校区)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
第二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商丘师范学院,现有梁园校区和睢阳校区两个校区。
第五条 商丘师范学院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商丘师范学院以培养普通本科生、专科生为主。普通本、专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商丘师范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七条 商丘师范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涵盖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和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商丘师范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同时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十条 2018年商丘师范学院面向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市、区)的录取批次、生源数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市、区)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多于执行计划
情况下的录取。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高校选途网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六条普通类录取原则
普通类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投档,若仍有并列,则将并列考生全部录取。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2、3、4、5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录取。美术学、绘画、雕塑、美术学(书法)、美术(专科)、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专业分排序。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排序,文化课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音乐表演、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专科)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专业主科分排序。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70%+文化分×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排序。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体育教育(专科)专业均以“分数优先”原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若相关省(市、区)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按照当地规定执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折合总分(总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定向招生、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办法按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市、区)教育厅、考试院或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未能取得应届毕业资格的专升本考生等其他情况)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其 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商丘师范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发改委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具体专业收费标准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标准执行。另外,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按600-1100元/生·年收费(收费标准以2018年河南省招办《招生考试之友》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
我校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习或其它诸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奖金数额为1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商丘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为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8年南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南阳师范学院
2. 学校代码:10481
3.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4.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5. 学校概况:
南阳师范学院是河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2011年获批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并顺利招生。2014年被河南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第二批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16年被省教育厅遴选为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2017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占地1875亩,现有校舍面积85.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3.3亿元,馆藏在册图书530余万册。学校下设24个院(部),与韩国全州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学以及美国、瑞典、芬兰等国家的大学合作办学,开展本专科、研究生联合培养、学生互换、教师访学进修、科学研究等多形式、宽领域的合作。学校现有66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教师中教授135人,副教授38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100人,其中博士352人。拥有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省管专家、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200余人。初步形成了以高层次专家为核心,以教授、博士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本专科在校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共计28000余人。
学校大力推进“科研强校”工程,近5年以来,我校共获得项目150多项,连续三年在全国600余所新升本科院校中名列第一。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工程”,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保障的长效机制,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的培养原则,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卧龙学子”人才培养品牌享誉中原。学生在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大赛中频获殊荣,学生考研成绩突出,深得社会好评。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超过90%。2016年学校被评为“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质单位、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并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
二、组织机构
南阳师范学院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18年,学校立足河南,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层次、专业及人数详见有关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报考旅游管理(航空服务与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体质,除符合体检规定外,要求女身高162-172cm,男身高172-184cm,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除英语专业外,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五、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1、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体育类、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美术学、音乐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工艺美术、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六、录取公布渠道:录取后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七、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八、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情况
普通师范和非师范本、专科生的专业奖学金和补贴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困难学生补贴、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等,同时学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联系地址: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处
报考期间咨询电话:0377-63510790 63510791 63510793 63510795 63510797 63523210 63523167 63523213 63523152 63523157
日常招生咨询电话:0377-63513466 63516507(传真)
招生咨询QQ群号: 492984669 517776292 589716599 61442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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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商丘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三商之源、华商之都——河南省商丘市,北依风景优美的黄河故道国家森林公园;南望历史上人文荟萃的归德古城和应天书院;地处京九铁路、陇海铁路,310、105国道、济广和连霍高速公路交汇的黄金交通枢纽之地。 商丘师范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创办的“归德府中学堂”,几经分合,历经商丘师范专科学校、商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阶段,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商丘师范学院。学校环境优美,校园内有春明湖、夏梦湖、秋韵湖、冬泰湖和文秀山,亭台水榭、荷花垂柳、碧波荡漾、湖光山色。 学校现有平原路、文化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生源遍布全国28个省、市(区)。学校教学设施完备,建有现代化的实验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微格教室、演播厅和体育场馆。图书馆馆藏丰富,馆藏纸质图书180余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17个。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约2.5亿元。 学校设有20个院系,3个教学部,现有64个本科专业,26个专科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逐步形成了以文、理学科为主干,以工学、艺术学为新的增长点,基础学科力量强、应用学科前景好、新兴学科生长快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目前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省级重点学科、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等“本科教学工程项目”55个。 学校坚持高层次人才强校战略,努力营造一流师资队伍,大力引进“应天学者”、“特聘教授”等学术领军人物、学科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97人,外聘教师417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390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10人,硕士649人。20名教师被聘为其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 学校坚持“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就业能称职、创业有能力、深造有基础、发展有后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兴校、创新强校、集群发展、开放合作”五大发展战略,转型发展,改革强校,先后被确定为“河南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学校,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凸显办学特色。 1.加强实验实训实习平台建设,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学校不断加大实验实训实习平台建设力度,在利用自有资金和财政拨款的基础上,总价值2000万欧元的“商丘师范学院利用德国促进贷款购置职业教育仪器设备和进行土建工程”专项资金、日元贷款和世行贷款的投入,极大改善了实践教学条件。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筹建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中科遥感学院、北斗学院等新型行业学院,进一步完善了校内实习实训条件。目前,我校已建成校内各类实训室260个;引进文化创意生产线、北斗导航板卡装配线、表面贴装技术生产线(SMT)、生物制剂生产线、固体废弃物裂解处理生产线等5条生产线;与企业合作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11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平台实现了专业全覆盖,满足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2016年学校的“工科综合实训中心”和“商务与信息技术服务综合实训中心”被纳入中央财政支持的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工程建设规划项目。 2.坚持应用型科研导向,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以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己任,坚持科研服务社会的理念,走本土化、特色化的科研发展之路,不断加强校企合作研发平台建设,重点建设了37个应用型科研平台,其中省厅级科研平台9个。学校高度重视地域文化的研究工作,自觉承担起文化传承的时代重任。现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汉梁文化研究中心、河南省文化产业研究基地和省、市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取得了一大批卓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形成了独具地域文化特色的社科研究基地群。学校的高层次科研项目立项逐年递增2011年以来,学校共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8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2项,其中国家重点项目1项。 3.扩大合作交流,拓展国际化办学新空间。 按照“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16字方针,不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省内高校签订了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同时,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教育国际化发展的新趋势,积极引进和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与国际上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高校(世界大学前500名)举办了合作办学项目。目前,与美国卡普兰大学、蒂芬大学、科罗拉多大学、旧金山州立大学,英国伍斯特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学,韩国大邱科学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校(院)际合作关系。目前已开展经济学、物流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1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规模逐步扩大,国际化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对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实施,引进了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拓宽了视野,更新了观念,加快了学校教育国际化的进程,培养出一批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国际化人才,使学校逐渐形成中外优势互补、文化融合、“开放式、国际化”的办学模式。 4.丰富社团活动,构筑大学生健康成长新舞台 学校十分注重学生社团建设,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推进大学生素质文化教育、提升综合能力、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学生社团已成为我校大学生锻炼自我、展现自我的舞台。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给校园文化建设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促进了校园文化多渠道、深层次、高质量的发展。随着学校的发展,办学规模的扩大,学校社团组织由少到多,由弱到强,截至2015年,学校共有校级学生社团47个,院部级学生社团128个,参与学生达8000余人,涉及政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社会实践等12个领域。大通社、外语协会等6个社团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学生社团。“新世纪读书社”被评为河南省青少年优秀学习型组织。 在这里,丰富的学术讲座与文化论坛,让你惊异科学的神奇,领略文化的精髓,体会思想的深邃,感悟人生的瑰丽;在这里,精彩的文体活动,能让你在艺术家的完美演绎中感受到高雅艺术的魅力,能让你在流行乐手的热歌劲舞中绽放激情,能让你在运动高手的奋力搏击中展现青春活力;在这里,蓬勃发展的学生社团策划与组织着各种类型的文化节、科技节、女生节、体育节、周末文化广场等,创意不断,精彩无限。 6.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新体系,打造创新创业综合体。 学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以创新创业促就业。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设立创新创业实验班,将创新创业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融入城市发展,打造创新创业综合体。遵循“校地融合,功能集聚,研创结合,协同发展”的原则,在完善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的基础上,落实我校与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园区人民政府、建行商丘分行等6家单位签订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合作协议,引入用友新道创新创业基础实训平台和郑州UFO众创空间运营团队,合作共建集创业实训室、创客空间、众创空间、校内创业体验区、创业孵化园、大学科技园、创业产业园、“双创”门户网站等平台为一体的“创新创业综合体”,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意思维、创业本领、创造能力和就业竞争力。2015年,数十人次在各级各类创业大赛中获奖;有24家创业团队的31个创业项目在商丘市工商、税务部门注册,成为实体企业;有5个项目被评为2015年河南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资助项目,其中商丘自媒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评为“商丘青年创业最具发展潜力企业”;《河南日报》《河南青年报》《商丘日报》、搜狐网等多家媒体对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和魏明月、秦晓光、张佑等一批创业典型进行了报道。我校先后被评为全国KAB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河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双创”教育助推创业就业工作成效显著,2015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为96.5%。 春风化雨潜入夜,润物育人细无声。学校传承“应天归德,智圆行方”的校训,弘扬“学以求真,行尚笃信”的校风,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抢抓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机遇,加快提升学校转型发展水平,正在努力把商丘师范学院建设成为的高水平的应用型大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商丘师范学院热忱欢迎莘莘学子报考商丘师范学院,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创美好明天! 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商丘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483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录取原则 普通类专业: 普通类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美术学、绘画、动画、摄影、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美术、音乐表演等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体育类专业: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均按文化分录取。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级和健将级运动员。 少数民族预科班: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录取 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 我校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2、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习或其它诸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奖金数额为700-1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以上就是商丘师范学院怎么样呢?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高校选途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高校选途网:www.baoaidong.com2024-09-14 0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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