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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考定向师范录取查询时间 玉林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4-11-18 04:51:55 | 高校选途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5010606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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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考定向师范录取查询时间 玉林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15韩山师范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以下2015韩山师范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由高考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韩山师范学院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韩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和办学特色鲜明的广东省属本科师范院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潮州市。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院体育运动的开展,促进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我院2015年继续面向广东、湖南、河南、山西、海南、安徽、江西、福建、内蒙、甘肃等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通过文化学习与运动训练,成为既能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的专业知识水平,又具有较高运动技能水平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招生项目与就读专业

1.招生计划:不超过今年我院本科招生总人数的1%。其中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65%拟录取人数不超过8人,参加文化单考拟录取人数不超过4人,具体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2.招生项目:定向越野。

3.就读专业:根据考生的志愿合理安排就读专业。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且符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定向越野项目报名考试的补充通知》(教学司函[2015]8号)精神,高中阶段(2012年-2014年)比赛成绩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1.个人项目四星级(含)以上,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高中组、高中精英组,全国学生定向精英赛高中组、高中精英组个人项目前六名按二级运动员对待。

2.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生定向锦标赛(含中学生运动会)高中精英组或高中组个人项目前三名按二级运动员对待。

3.个人项目五星级(含)以上,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高中精英组、全国学生定向精英赛高中精英组个人项目前三名;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高中组、全国学生定向精英赛高中组个人项目前二名按一级运动员对待。

4.具有田径中长跑类二级(含)以上证书,且在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注1:以上成绩(含获四星和五星证书的成绩)必须已在主办方官方网站公布,可现场查证,且各组别参赛人数须≥20人。

注2:并列排名学校的学生须获得以上相应比赛第一名方可按一级或二级运动员对待。

(二)广东籍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2)在2012年-2014年间必须参加过广东省教育厅或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的省级学生定向赛且取得过个人项目前三名的成绩。

四、报名手续和要求

(一)下载报名表:凡符合条件者,可登录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韩山师范学院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并填写相关内容。

(二)提交报名材料:

在2015年3月17-22日之间将以下报名材料扫瞄合并为PDF格式文档后与近期大一寸蓝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email protected] ,邮件标题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符合以下要求的将不予审核:

1.身份证(正反面都要扫描,扫描后合并在同一页PDF格式文档上);

2.学生证;

3.我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3.2012年-2014年竞赛成绩证明,包括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

五、资格审查

我院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查询起始日期:2015年3月24日。

六、报到

报到时我院将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参加测试。

(一)时间: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过时恕不接待。

(二)地点:韩山师范学院体育学系会议室(游泳池一楼)。

(三)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1.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近15天内心电图原件;

2.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的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

3.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12年-2014年竞赛成绩证明原件,包括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原件;

4.现场签署的韩山师范学院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项测试自愿参测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家长和教练如果不能陪同考生参加考试,应预先在家中签署免责声明,考生必须在现场签署,否则不允许报到)。

(四)现场确认合格后将发放准考证等相关资料。

七、专项测试

(一)测试项目、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

专项测试项目与方法按《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考试大纲(基本要求)》(粤教体函[2011]5号)(以下简称《考试大纲》)的要求执行,如果《考试大纲》有所调整,以广东省当年公布的最新《考试大纲》为准。

具体内容与标准见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

(二)专项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测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29日;

2.现场确认时我院将组织召开考生、家长(教练)见面会,就招生情况、专项测试安排及测试安全要求进行说明;

3.考生自备测试运动服装、器材等用品。

八、文化考试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生源所在省(区、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经我院体育专项测试确认达到一级运动员水平者,可申请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的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文化课考试大纲见教学司〔2009〕33号文件)。文化课考试报名和考试事宜另行通知。

九、费用

1.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专项测试费按广东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执行。

十、录取

(一)我院将在综合考虑生源情况、专项测试成绩、高中阶段比赛成绩和培养前景的基础上,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办队需要按广东省和广东省外考生分类确定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名单将在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

(二)专项测试合格考生,我院负责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对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通过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具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8人。

3.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参加我院文化课单考成绩合格,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予以录取,该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4人。

(三)我院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报考我院的考生须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体育专项测试的规定方可录取为我院高水平运动员。

(四)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我院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我院将与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七)如果教育部和广东省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教育部和广东省当年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十一、奖励办法

被认定为特别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我院将根据实际办队需要在入学报到注册后给予10000元或5000元的奖励。

十二、监督与实施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选拔工作在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招生办公室和体育学系负责实施。

监督电话:0768-25231392527082

咨询电话:招生办0768—2525449,体育系0768-2919825

十三、本简章由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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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考定向师范录取查询时间 玉林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玉林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玉林 师范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玉林师范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 工作 程序,依法招生,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和 广西 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对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玉林师范学院,英文名:Yulin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06。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分东校区和西校区。学校东校区(主校区)校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东路东1303 号,西校区校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中路 299号。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玉林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章   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 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招生 就业 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有:执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纪委 和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对象。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 考试 并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 的学生(含少数 民族 预科班)。

第九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我校招生就业服务网进行公布,最终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学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 计划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某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调整相应专业录取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组织下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进行,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批次实行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 高校选途网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在考生德、体合格的情况下,以 高考 文化总成绩(艺体生同时以专业术科总分)及与专业相关的科目成绩为主要衡量依据,综合评价,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提档。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无限制,民族身份无限 制。

第十六条  普通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一)为了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 志愿 和提高入学率,对普通类专业进档的考生一般采取“志愿优先”,即按“先志愿,后分数”的规则安排专业,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

(二)对同批次进档考生,文史类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综合科成绩—数学科成绩。 理工 类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综合科成绩—语文科成绩。其中,报考外语类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文史类: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语文科成绩—综合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理工类: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语文科成绩。

(三)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 平行志愿 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四) 内蒙古 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 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一)广西生源的进档考生,先按“文化成绩优先”录取体育类专业计划数的 10%,专业排序规则:根据文化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文化 总分(含加分)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位次、文化总分(不含加分)、 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其余 90%计划按“志愿优先”录取,即“先志愿, 后专业分,再文化分”的排序规则: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位次、文化总分、文化总分(不含加分)、 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

(二)其他省份生源的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录取,即“先志愿,后专业分,再文化分”的排序规则: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位次、文化总分、文化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

(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 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一)我校认可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 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省划定相应批次录取控 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 生艺术类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录取,即“先志愿,后专业分, 再文化分”的排序规则:以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位次、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 绩。参照志愿,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如果此项与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所在省文件为准。

(二) 湖南 省艺术类考生,分数线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采用湖南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投档,投档完成后按照上述“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 毕业 后按协议定向就业。具体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定向县(市、区)、培养计划协议 书 签订、 新生 入学等内容将在我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

第二十条 我校民族预科生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和普通 少数民族预科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一)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A批录 取,面向广西 60 个“老、少、边、山、穷”县(市)招生,招 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高中 毕业生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 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 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免交 学费 ,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 教育学院 学习 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 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选择相应专业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二)普通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B批录取, 面向广西招收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成绩合格者选择相应专业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二十一条  我校精准脱贫专项、民族班专项的录取, 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考生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则其服从志愿按如下规则处理:

(一)优先安排填有“服从部分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或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及“服从部分调剂”的专业志愿顺序调剂到尚有缺额的所服从的专业。如果所服从的专业均已录满,作退档处理。

(二)其次安排填有“服从所有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或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有缺额的专业。如果所有专业均已录满,作退档处理。

(三)其三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因录取时间紧迫,对符合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二十三条  报考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含商务英语3+1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且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文化分同等条件下,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日语专业仅录取参加日语或英语语种考试的考生。对非外语专业的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的语种,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 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填报舞蹈学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其身高将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cm,女生身高不低 于 160cm。

(二)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 饰设计等专业的学习需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考 生。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制药工程生物科学农学园艺园林食品科学与工程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体育类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一是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 部门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二是登陆“玉林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服务网”查询;三是通过“玉师招就”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以我校寄送的纸质《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二十六条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校不进行专业调整和退档。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入学一学期后按《玉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七条 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入学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和有关费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住宿费等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收取;新生入学时,住宿费按八人间住宿标准(最低标准)预收,按实际住宿情况,在开学第二学期采取补交的方式进行住宿费清算。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 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包括体检),复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 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生资助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师范专业奖学金和非师范专业优秀学 生奖学金。

第三十一条 国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 金”“国家助学金”等,广西壮族自治区设有“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学校负责评选和审核发放。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可通过勤工俭学获取一定的收入。学校还设有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暖心工程、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

第三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国家助 学贷款。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本科修业标准年限为4年,学生可在3~8年内修完学分。学生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玉林师范学院本科学历 证书 ,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五条 各招生 专业介绍 、奖贷助学政策及其他学校情 况等详细信息详见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招生官方网站。

学校通信地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东路东1303号玉林师范学院行政楼招生办公室;

学校官网:

学校招生官网:

学校招生官微:玉师招就,ylsfxyzsjyc;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lsyzsb@ylu.edu.cn;

邮政编码:537000。

第三十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775-2666516/2670086,咨询微信:18078705946,传真:0775-2670086;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775-2689072。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八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 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执行,由玉林师范学 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湖南高考定向师范录取查询时间 玉林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湖南省录取结果何时出

高校选途网(https://www.baoaido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湖南省录取结果何时出的相关内容。

本科提前批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14日,本科批录取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2日,专科提前批录取时间为8月3日至11日,高职专科批录取时间为8月12日至23日。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专业)、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本科层次招生院校(专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有关重点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参加该批次录取的部分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14日,其中艺术类专业录取预计在7月19日左右结束。

本科批: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专业),包括普通类非定向计划、普通类定向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和部分提前批招生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以及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院校(专业)、职高对口招生本科专业(省级优师专项和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专业除外)。

其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15日,其他本科批计划录取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2日。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2日。

专科提前批:定向培养军士、公安、司法、航海和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招生等高职专科层次招生院校(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3日至11日。

高职专科批:除专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职高对口招生专科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12日至23日。

考生可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查询录取结果

网站查询:湖南教育政务网、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和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手机APP查询:潇湘高考。

微信查询:“湘微教育”微信公众号(ID:hnedugov)、“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ID:hunan-zhao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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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玉林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1、玉林师范学院在海南综合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3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1627;2、玉林师范学院在湖南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12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7231;3、玉林师范学院在广东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50773;4、玉林师范学院在湖南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6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95267;

2024-10-30 07:35:16
玉林师范学院近年玉林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玉林师范学院公费师范生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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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师范学院近年玉林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近年来,玉林师范学院的录取分数线情况如下:对于文科生源,来自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地的考生,从2009年到2005年,录取分数线经历了波动。具体年份的最低、最高和平均分数暂无详细数据,同时,投档录取人数和录取批次也暂未公开。对于某些专业的详细分数线,例如专业大类与小类的专业名称,目前也未能提供具体的信息。对于理科生,情况类似,数据同样

2024-10-16 10: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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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师范学院体育生录取分数线2022222分玉林师范学院(YulinNormalUniversity)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是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合作院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院校,为广西高校师范专业办学能力提升计划项目首批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广西21世纪园丁工程B类教师培训基地、广西第一批幼儿园教师教育基

2024-09-30 23: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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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2022玉林师范学院2022年录取分数线如下:1、玉林师范学院2022年在山西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77分、最低位次为16830名。2、玉林师范学院2022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科本科二批最低投档分数线为514分,最低位次为15093名。3、玉林师范学院2022年在山西理科第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是435分、最低位次为79491名。4、玉林师范学院2

2024-10-26 2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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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二本分数线广西医科大学二本分数线如下:二本分数线是423分。2023广西的文科二本大学有:广西医科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北部湾大学、广西科技大学等;广西的理科二本大学有:广西民族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北部湾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玉林师范学院等。高考分数线介绍1、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与往年相比会有增减的情况,这也会造成录取分数线会有上下的

2024-11-03 05: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