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高校选途网小编整理了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国家示范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名单(西南地区大学排名)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国家示范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名单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作为国家示范高职院校,重点建设的专业有
信息安全技术、
通信技术、
微电子技术,旨在提升办学水平、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学院紧跟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旨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学院成立于1965年,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B档),并是中国高等
教育学会理事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由重庆职业技术学院与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于2005年合并组建。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川南工业管理学校,创建于1965年;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的前身为重庆无线电技工学校,创建于1977年,1999年升格为重庆市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2019年10月,学院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拟建单位(第二类)。学院在2020年7月,获批与
长江师范学院联合培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专业两年制“专升本”本科学生。
西南地区大学排名
西南地区大学排名
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雄居校友会2021中国西南地区大学排名前5强。西南地区(含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共有10所高校挺进全国100强。下表是具体的排名。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吉利学院、昆明文理学院、四川传媒学院名列2021中国西南地区民办大学排名前5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名列2021中国西南地区高职院校排名前3名。
高校选途网
西南地区前十高校四川占四所、重庆三所、云南两所、贵州一所,其中前五所都是进入全国百强,分别是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和西南交通大学。
这份榜单中目前有点虚高的应该是西南大学,全国排名第37位当前不太实际,综合实力排名五十位左右还是可以接受。
西南大学介绍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现任党委书记黄蓉生教授、校长张卫国教授。
提示:以上西南大学排名基础数据均来自中国校友会网,由高三网重新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中国校友会至今已连续16年发布“校友会中国大学排行榜”,已成为目前中国最具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大学排行榜之一。
十万火急,重庆有那些高职院校有预科班
高校选途网(https://www.baoaido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十万火急,重庆有那些高职院校有预科班的相关内容。
高职单独招生
五十五、为了积极探索符合高职教育培养要求的人才选拔模式和机制,促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提高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报到率,减轻高考压力,在2007年、2008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进行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各单招改革试点高职院校要继续规范选拔工作流程,加强试题命制、考试组织、评卷过程、面试工作、注册工作的管理,加强学生进校后培养跟踪,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五十六、为了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把重庆市建设成为西部职业教育高地和高级技能人才培养中心,促进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强化中职学生的技能,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层次的高技能人才。在2008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进行高职自主招生的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办法按《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部分高职学院自主招收优秀应届中职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2009〕1号)执行。
少数民族本科班和预科班招生
五十七、少数民族本科班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教民〔2003〕2号)文件执行。
五十八、中央部委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能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重庆市属院校优先招收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在未完成计划时可适当招收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80分;招收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60分。
军队院校招生和国防生招生
五十九、军队院校招生按照总参、总政、总后和教育部的规定执行。国防生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有关文件以及重庆警备区政治部、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普通中学开展成都军区国防生源基地试点工作的通知》(〔2005〕政选字第6号)执行。
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
六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严格按《重庆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渝招办〔2008〕147号)执行。
六十一、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录取:
(一)对报考“单独录取院校”的考生,重庆市招办于6月30日前将其成绩电告考生所报第一志愿院校。单独录取院校如不予录取,须于7月8日前电告重庆市招生办公室。这些考生若填报有其他院校志愿的,重庆市招办在获得单独录取院校不予录取信息后,可按志愿顺序将其档案投放给其他院校选录。
(二)我市专业统测未涉及到的专业按招生学校提供的专业成绩投档;凡我市专业统测所涉及的专业,招生学校又单独进行了专业测试的,在投档时按我市专业统测合格生源名单投档,招生学校再按单独测试成绩并依据招生章程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凡按规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必须在《招生章程》中公开宣传,其中对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的,须提出原则意见,并于录取前将具体量化方案报重庆市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招生章程》中未公开特殊要求的院校,录取时招生学校不得再提特殊要求。
(三)录取办法: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应用技术本科与艺术本科同时同批次录取,但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必须在备注栏说明其计划性质和收费标准;凡是兼报普通高校志愿的艺术考生,在录取时,先艺术院校录取后普通高校录取;单独录取院校录取本科新生的文化考试控制分数线由院校招生委员会划定,在录取前报送重庆市招办备案;凡是被单独录取院校录取了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批次的录取。对同时报考
美术类和艺术其他类的考生,录取时将按先美术后艺术其他类的投档顺序进行录取。
(四)对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特别优秀者(美术类前八十名;
音乐学前十五名;其它类前三名),文考成绩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经院校招生委员会严格审核报重庆市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
六十二、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严格按《重庆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细则》和我市制定的《体育考试标准及评分办法》执行。
(一)体育专业考试时间: 2009年4月8日报到,4月9日、10日、11日、12日考试;
(二)体育专业考试地点:西南大学;
(三)体育专业考试项目: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双手头顶向前掷实心球
(2kg)和5米三向折返跑共五项;
(四)凡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等项目中,获得国家一级或运动健将运动员称号,并通过我市2009年“体尖生”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其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六十三、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体育专业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的综合分,分批投档给招生学校审录。一般以招生学校计划数的120%投放考生档案,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综合分的计算方法: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普通高等学校文(理)科高职高专一段控制分数线]×100+体育专业考试成绩。
运动训练、体育单招和
民族传统体育招生
六十四、运动训练、体育单招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
(一)体育运动训练单独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印发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8〕30号)执行。
(二)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体育单招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应到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招生办参加高考报名,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要求制作电子档案。
(三)报考体育单招考生持高考考生号到所要报考的学校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的报名,有关报名和考试办法请通过登录学校网站或电话等方式咨询。
(四)各有关体育单招院校在重庆市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时,录取名册上如实填写考生在我市高考报名考生号,并报送运动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保送生招生
六十五、保送生招生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25号)执行。
外国语言文学类(非
英语)专业单独招生
六十六、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部分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8〕26号)执行。
其他类招生
六十七、招收优秀运动员免试生工作,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08〕295号)执行。
六十八、招收空军和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按国家及市的有关文件执行。
六十九、职教师范本科招生工作,按渝教职〔2001〕9号文件执行。
七十、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自主招收残障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十一、为了努力探索符合基础教育培养规律和多元化人才评价选拔模式,进一步深化高校选拔录取模式改革,促进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我市将在市属高校实行特殊才能考生的选拔机制,对综合素质高,在科技创新、体育、艺术等方面确有才能的考生进行选拔推荐,从优录取到市属高校学习。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以上就是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国家示范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名单(西南地区大学排名)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高校选途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高校选途网:
www.baoaidong.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