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2 07:32:18 | 高校选途网
今年的成人高考安排在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赣县区、南康区、于都县、会昌县、石城县、瑞金市共计 9个县(市、区)21个考点学校进行。
一般来说成人高考考场分配会根据考生选择的现场确认地点来,考生首先看自己是在哪个区域考试院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的,一般为各区考试院主要在各区域的中小学学校设考场,审核通过以后会打印准考证,以自己准考证的考点地址信息为准。
成人高考考试地点是考生自己在网报期间选择的就近考点,而报名区域一般是现场确认点,有可能不是考点,具体考点会在准考证打印上进行标注。
报考条件
1、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同时标明身份证号码,并迅速补办身份证,以不耽误考试。
2、学历证明: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其以上文凭。
3、工作单位证明:成人高校的某些专业对招生对象会有特殊的要求,要求考生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医学专业要求出具对口单位证明等等,因此考生如果选报这些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一定要预先备好相关工作证明书。不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也需要出示当地的工作单位证明,或者当地暂住证、居住证。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省属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和苏区专项等专项计划招生的政策宣传、考生报考及资格审查等环节的工作,确保各专项计划招生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招生实施区域及报考条件
(一)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2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赣县区、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区、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吉安县、上饶县、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乐安县、广昌县、莲花县、修水县。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已在实施县(区)取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全省范围。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二项条件:1.取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2.考生本人户籍地在本省的农村。
(三)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5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及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赣县区、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区、章贡区、信丰县、定南县、全南县、崇义县、大余县、龙南县、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吉安县、吉州区、青原区、吉水县、峡江县、永丰县、安福县、新干县、泰和县、井冈山市、上饶县、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铅山县、弋阳县、广丰区、乐安县、广昌县、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宜黄县、金溪县、资溪县、莲花县、安源区、芦溪县、修水县、都昌县、渝水区、分宜县、余江县、贵溪市、袁州区、樟树市。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已在实施县(区)取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我省苏区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54个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赣州市(18个县)、吉安市(13个县)、新余市(2个县)全境,黎川县、广昌县、乐安县、宜黄县、崇仁县、南丰县、南城县、资溪县、金溪县、广丰区、铅山县、上饶县、横峰县、弋阳县、袁州区、樟树市、安源区、莲花县、芦溪县、余江县、贵溪市。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二项条件:1.已在实施区域取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二、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专项招生的资格实行四级联审制度,中学逐一审核,县(区)招考办逐一审查,设区市招考办集中核查,省教育考试院随机抽查。
(一)国家专项:符合条件的考生于4月20日前到报名所在县(区)招考办领取或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申报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分别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4月30日前交报名所在县(区)招考办审定并留存,逾期不予受理。县(区)招考办在5月15日前完成公示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二)地方专项:各县(区)招考办于4月30日前对本辖区所有江西省农村户籍考生的户籍信息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公示。各县(区)招考办于5月15日前将公示后的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三)高校专项:符合条件的考生于4月25日前登陆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四)苏区专项:实施区域县(区)招考办于4月30日前对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考生进行统一审核并公示,于5月15日前将《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苏区专项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五)关于考生户籍认定。
1.“农村户籍考生”(简称“农村考生”)的认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推进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农村考生”:
(1)未户改的考生家庭户口簿注明为“农业户口”的;
(2)已户改的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210”(依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的(见附件4);
(3)已户改的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非“220”“210”,但户改前属于“农业户口”且未发生户籍迁移的。
2.“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认定,从高一入学开始直至本次高考报名,其户籍一直在当地县(区)。
3.考生户籍、学籍信息必须与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须及时到县(区)招考办申请更正。
三、信息公开公示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处置各类信访问题。
通过报考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和苏区专项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要分别在毕业学校、县(区)招考办、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班级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户籍地、专项招生类别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站统一公示全省通过上述专项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以及高校专项面试后入选的考生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
凡未进行资格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具有上述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的资格。
四、招生计划管理
(一)计划编制
专项计划单独编制(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参照高校自主招生办法执行),按教育部统一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执行。省属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做好计划编制工作。
(二)计划公布
国家专项单设批次,按执行一本分数线院校和执行二本分数线院校分列公布。
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均列入一本批次录取,计划单列,招生高校在一本批次单设代号。
五、招生录取原则
(一)国家专项: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二)高校专项:参照高校自主招生办法执行。
(三)地方专项、苏区专项不单设批次,招生高校单设代号,与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照考生所报一本批次志愿平行投档,凡未获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高校代号的志愿均为无效志愿。
(四)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投档时线上生源不足的有关高校,执行统一降分政策投档,努力完成招生任务。
(五)符合专项报考资格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招生工作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招生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要深入中学、班级,面向考生和家长,重点宣传实施专项计划的意义、报考条件、录取办法等,要做到实施区域高中全覆盖,让每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充分知晓,尤其是志愿填报期间,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招生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审核各专项考生资格,认真、细致做好专项考生名单汇总、公示、上报等环节工作,防止出现漏报、错报,及时处置各类信访问题,不得将问题和矛盾直接上推。 高校选途网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791-8676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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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安排,制定本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4、凡报考“三校生”(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高职类的考生必须是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报考资格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二)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报名。(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6、高、中等职业院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进行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收的学生不得参加我省高等教育对口升学考试。二、报名所有考生(含保送生、自主招生、职教师资班等特殊形式招生)均须参加报名。2010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一)报名日期:2009年12月11日8时至15日18时,逾期不予补报、改报。(二)报名地点:申请报考的考生须凭户口簿在其户口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县(区)招考办报名。坚决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处理普通高中违规跨市、跨县招生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学违规跨市、跨县(区)招生的学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招考办报名。民办中学仍执行《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三)报名办法: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户口簿报名。考生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为考生纸质档案的必备件。2、报名时,考生到县(区)招考办领取考生号,经数码相机采集照片,然后领取密码,自行登录“江西教育网”( )浏览《报名须知》《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即视为认可),填写《报名登记表》。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3、今年普通高考(论坛)报名只分两大科类,即文史类、理工类。报考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文史或理工类的同时兼报艺术或体育。兼报艺术或体育的考生,如果专业不合格,则不能参加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但可参加文史或理工类院校(专业)录取。4、“三校生”高职合并为一个科类,即“三校生高职”类。报考“三校生”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 “三校生高职”类的同时兼报艺术或体育。5、因我省使用自行命题高考试卷,所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不能借考。本省各市、县(区)之间,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借考,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6、县(区)招考办负责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三校生高职”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县(区)招考办应会同县(区)中招办、县教育局职成部门或市教育局职成科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报名点确认时间为:2009年12月16日8时至17日18时。(五)报名后,考生按规定交报名考试费(含上交教育部考试中心经费)每科30元,兼报了艺术或体育的考生要同时交纳艺术或体育的专业考试费。集体报名的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缴费通知书,凭通知书到江西省农业银行网点一次性缴费;个人报名的由县(区)招考办代收后交农业银行网点;凡在2009年12月19日至20日之间未缴费者,一律视报名无效。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对受过违纪处分或依法受过处罚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1、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2、考生的体检由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必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县以上医院进行。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3、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还必须参加军队院校招生身体健康检查和面试,如不合格,不能参加军事院校录取。4、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普通高考体检的终检医院。5、《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军校招生体检标准和体检日期由县(区)招考办向考生公布。五、考试日期、要求和科目1、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考日期为2010年6月7日至8日。2、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3、文史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加文科(政治、历史、地理)综合;理工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加理科(物理、化学、生物)综合。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均为150分,文科和理科综合各为300分,总分为750分。“三校生高职”类考生考语文、数学、英语(论坛)(不考听力)、计算机,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总分为600分,与普通高考同时举行。各科均分选择题、非选择题两大部分试卷,选择题卷和非选择题卷都在同一张答题卡规定位置答题,书写在答题区域外、草稿纸和试题卷上的答案均无效。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所选答案选项,非选择题用0.5毫米中性黑色签字笔作答。4、外语考试分英、俄、日、法、德、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在报名时任选一种。除英语外,其它语种试卷无答题卡的按试卷要求作答。高等学校录取新生除特别说明外不限语种。5、报考外语专业或有外语口试要求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日期定于2010年3月底至4月上旬。由设区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安排。6、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考试日期定于2010年4月1日至30日,全省分批集中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体育学院进行。7、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参加外省艺术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凭县(区)招考办印发的《江西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报名参加考试。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地点:美术类:2009年12月27日。地点集中在各设区市招考办指定的考点。音乐类:2009年12月27日至2010年1月5日。地点设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外省艺术类院校单独组织考试,考试日期由各招生院校自定,考生可直接与招生院校联系专业考试的报名和考试事宜。8、报考建筑学等有加试徒手画要求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2010年6月16日前到县(区)招考办加试徒手画。9、符合体育优惠条件的考生须参加体育成绩统一复试,2010年3月28日至4月10日到户口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手续,5月17日到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体育学院进行体育复试。六、评卷和通知考生成绩评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分科集中进行网上评卷。考生的成绩只通知本人,不公布。允许申请查分,考生申请查分日期为2010年6月23日至24日,查分日期为6月25日至26日。七、填报志愿1、2010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的时间和方式:提前本科志愿(含外省院校艺术、体育专业)、自主招生院校志愿考后估分网上填报(2010年6月14日8时至16日18时);一本、二本、三本和高职(专科)志愿考生在得知分数、分数线和全省排位后网上填报(6月28日8时至7月2日18时)。其中,文史、理工类一本、二本、三本,体育类二本、三本,美术类二本批次实施平行志愿。2、高考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日期内上网认真慎重地填写,提交确认后的志愿,一律不得更改。填报志愿以《高考天地》刊登的各批次招生院校、专业为依据。3、录取期间,各批次院校缺额计划仍实行网上征集志愿。4、为了尊重考生意愿,充分体现高考志愿的严肃性,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其他院校;高校亦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录取”为由退档。八、录取1、录取新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2、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3、凡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合格的考生,均不能参加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外省院校艺术专业的录取由我省划定统一的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实行学校单独录取。九、少年班招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应为学习成绩优异,普通中学初、高中在校生(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15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收少年班考生年龄限定为1994年及以后出生的)。招生录取办法:由考生所在中学向招收少年班的高校直接发函联系报名,经有关高校同意后,考生凭就读中学的介绍信、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县(区)招考办登记,并参加网上报名。经招生部门审查资格合格者,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少年班考生由招生院校单独录取和向考生通知录取情况。十、招生纪律和有关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各级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和广大考生、家长,要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自觉遵守招生考试工作各项规定。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六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高招“阳光工程”。有关普通高校招生的各种信息,将在“江西教育网”上予以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省、市、县(区)招考办均设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省高招办举报电话为0791-8675520、8675521(录取期间电话另行公布)。全体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含报名工作人员、监考教师、评卷教师、计算机统分人员、院校招生人员等)和参加政审、体检的干部或医生,必须执行回避制度和有关纪律、规定,必须坚持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如发现舞弊者,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严肃处理。对在招生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章贡区高考招考办地址电话(章贡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话)章贡区招考办地址:赣州市大公路34号电话:0797-8353912南康区招考办地址:南康区益民路电话:0797-6646932赣县区招考办地址:赣县区灌婴路行政服务中心中塔十五楼1512室电话:0797-4437200根据江西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纸质档案由考生本人到报名所在县招办领取后,
江苏省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通知关于做好江苏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公安局、扶贫办: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
2019年辽宁高考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办法报名条件农村专项招生,继续实施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有关规定如下:(一)实施区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划定为我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和民族自治县(市),即: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蒙、彰
2019年甘肃省高考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办公室,有关高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就促进教育公平,努力为贫困地区选拔、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和精神,按照教育部安排部署,我省继续实施面向全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现将《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
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后是定向的吗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后不是定向的。1、2014年教育部对专项计划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自2014年起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2、2014年以前按专项计划录取学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学生
2019年甘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申请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5]14号)规定,现将《甘肃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
甘肃高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包含哪些地方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规定,为做好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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