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请问持有香港身份证那么能否报名师范类学校并考取教师资格证在大陆从事教师工作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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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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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0个,博士后流动站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2个。
音乐学院是国家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本科层次设有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四个专业。学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批准为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国家级实验区,2008年音乐学获评北京市重点学科,2018年艺术类学科群获批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建设,2019年音乐学获评国家“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领域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艺术水平评估中,皆进入全国同类学科的前10%-20%。学院现有专业教师82名,其中正高职称17名、副高职称33名,博士生导师11名、硕士生导师54名。学院现拥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委员、全国艺术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各1名,北京市教学名师2名、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5名。此外,一批教师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人文社科基金课题或艺术创作基金项目,创、演、录的作品获“金钟奖”“华表奖”“文华奖”“桃李杯”“声音学院奖”等国家和省部级奖项。拥有《钢琴》《音乐教育学》两门国家精品课程,音乐教育专业师生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音乐教育专业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中连获佳绩。近年,学院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更积极融入国家艺术教育改革的时代行列,一批批新型艺术师资和各类艺术人才彰显出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国家实施美育和人文素养教育战略的强有力后备军。
一、招生计划、招生省份以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招生省份)
招生科类
音乐学(师范)
55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陕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音乐表演
25
四年
10000元/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湖南、海南、甘肃、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文理兼招
录音艺术
15
四年
10000元/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只招理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舞蹈学(师范)
30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北京市常住户口考生除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陕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10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
1.我校艺术类专业按分省计划招生。分省计划根据各招生省份考生校考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
2.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上述招生专业选测科目均为不限。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招生省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如招生省份招生文件与教育部文件有不一致的情况,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还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以及我校的专业学习要求:
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形象、形体等其他条件须符合舞蹈专业培养基本要求,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含)、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含)。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放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试(技能测试)
二试(笔试考试)
二试(技能测试)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
2月8日
2月11日开始具体见准考证
2月15日9:00开始
2月15日下午开始
1)音乐学(师范)和音乐表演专业考点设在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京外不设考点。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和一试考试时段。网上报名不设名额上限,但为保证考试顺畅有序进行,将对每个考试时段的人数进行均衡控制。各时段初始容量报满后,不保证所有时段都可选择。(3)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主副项类型;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民族器乐或西洋器乐。
(4)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一试发榜时间及方式见准考证。
(5)专业一试结果发布时,同时公布专业二试现场交费的时间和地点,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考试时段。
2.录音艺术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
技能测试时间
录音艺术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
2月8日
2月15日全天上午9:00开始下午14:00开始
2月16日开始
(1)录音艺术专业考点在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京外不设考点。
(2)2月15日下午笔试结束后,现场安排技能测试考试时段。
(3)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见准考证。
3.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试时间
二试时间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2020年1月21日至2月10日
2月16日
2月19日开始
2月22日开始
(1)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考点设在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体育馆,京外不设考点。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和一试考试时段。网上报名不设名额上限,但为保证考试顺畅有序进行,将对每个考试时段的人数进行均衡控制。各时段初始容量报满后,不保证所有时段都可选择。
(3)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一试发榜时间及方式见准考证。
(4)专业一试结果发布时,同时公布专业二试现场交费的时间和地点,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考试时段。
四、专业校考报名办法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五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不能兼报。
2.报考上述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交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报名期间每天0点至6点系统维护,暂停报名。
3.一试报名费100元,在网上报名时网上交费。二试报名费80元,在一试结束并出榜后现场收取。一试发榜、二试交费地点等信息见准考证。
4.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专业等)不能修改。考生也不可取消报名,缺考考生费用不退。若网上交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
5.报名方式
我校音乐学院艺术类校考报名使用“艺术升网上报名平台”。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的“2020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1)考生在手机安装APP、实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基本身份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
(2)报考我校艺术专业交费成功后无需在APP中“网上确认”。开放打印准考证前,确认状态会自动变更为“已确认”。
(3)准考证打印开放后考生用电脑登陆网页版自行打印准考证。
4)不方便使用手机APP的考生也可使用电脑“网页版”报名。但由于网页版不能上传照片,考生需在交费成功后再通过手机APP上传照片。
6.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版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未通过APP上传照片或照片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7.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招生省份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港、澳、台、侨考生的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科目、内容和方法与内地考生相同。文化课考试请咨询港澳台侨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9.考生报名后应关注我校招办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过报名APP推送的消息。
10.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的,可用临时身份证等国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代替。
五、专业考试
1.音乐学(师范)专业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
笔试考试
音乐学(师范)
声乐主项钢琴副项
声乐主项(48%)钢琴副项(32%)视唱(5%)
音乐听辨(8%)基本乐理(7%)
钢琴主项声乐副项
钢琴主项(48%)声乐副项(32%)视唱(5%)
一试为技能测试,科目为声乐和钢琴,考生选择其中一个为主项,另一个为副项。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包含声乐、钢琴和视唱,主副项须与一试相同。笔试科目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声乐一试清唱。二试时,考生如需伴奏,须准备两份伴奏谱(五线谱原谱)。在二试现场交费时提出申请并提交1份,另1份二试时提交给现场钢伴。伴奏由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不能自带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带。
一试:
·声乐主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声乐副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
二试:
·声乐主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声乐副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①基本练习:两升两降调号以内的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②练习曲一首;③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④可重复一试曲目。⑤前三项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①练习曲一首;②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③可重复一试曲目。④前两项要求背谱。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2.音乐表演专业
(1) 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
笔试考试
音乐表演
民族器乐
民族器乐(70%)视唱(8%)
音乐听辨(12%)基本乐理(10%)
西洋器乐
西洋器乐(70%)视唱(8%)
一试为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分为民族器乐和西洋器乐。
民族器乐招生器种:二胡、琵琶、笛子、古筝、扬琴、古琴、三弦、阮、笙
西洋器乐招生器种: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打击乐、手风琴
考生从上述招生器种中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二试时器种须与一试一致。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包含视唱和器乐演奏。笔试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考生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一试
·民族器乐: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西洋器乐:乐曲一首。
二试
·民族器乐:乐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要求背谱。
·西洋器乐:乐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3.录音艺术专业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笔试考试
技能测试
录音艺术
音乐听辨(15%)基本乐理(15%)音乐声学基础知识 (20%)
综合才艺展示(20%)音乐作品听辨、分析及模仿(30%)
专业满分为100分。
(2)考试要求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主要考察与本专业相关的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中学数学、物理基本知识和方法,以及录音技术发展史、声学史、音乐史等方面的内容。
·综合才艺展示:①器乐(含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任选一首。②如有其他艺术类特长(含器乐和声乐)或作品可展示。③前两项不允许使用伴奏。
·音乐作品听辨、分析及模仿:可以从乐器分析、情绪情感及变化、音乐元素及风格等角度分析音乐作品,并进行模唱或节奏模仿。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1) 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30%)舞蹈表现力(70%)
技巧组合(20%)即兴(20%)舞蹈表现力(60%)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一试: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①考试内容:软开度、单一技术技巧。②服装要求:女生盘头、不化妆不带头饰、穿体操服、浅粉色裤袜、舞蹈软鞋;男生白色短袖练功衣、黑色练功裤、舞蹈软鞋。
·舞蹈表现力: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自备音乐(使用MP3格式,必须存储在U盘中提交),舞种风格不限。不允许穿演出服及化妆,可穿风格类课堂训练服。
二试:
·技巧组合:1分钟以内,无音乐伴奏,包含跳、转、翻类技术技巧组合。
·即兴:音乐即兴
·舞蹈表现力: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自备音乐(使用MP3格式,必须存储在U盘中提交),舞种风格不限,可穿演出服装、化淡妆。
六、录取原则
1.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等专业只录取参加相应专业当年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凡涉及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并成绩本科合格,才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参加录取。我校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在各招生省份对应统考科类、统考子科类的情况,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我校音乐学(师范)和舞蹈学(师范)专业在福建和陕西只招收文科生,录音艺术专业在福建只招收理科生;音乐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在其他区分文理科的招生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录取。在高考改革省份,音乐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选测科目均为不限。
4.各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下:
(1)音乐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1倍(四舍五入,取整),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2)音乐表演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3)录音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校考成绩(按招生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折合)占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其中在京招生的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时单独排队。
5.学校在录取时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及体检等情况。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专业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采用标准分进行录取。
七、其它说明
1.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在2020年4月15日以后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3.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4.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6.本招生简章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
联系电话: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010-68902346(音乐学院)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
公交:乘坐特8外、运通103、701路、323路、运通201、73路、27路、693路、645路、86路、77路、374路、653路、967路、437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
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A口出站
公交:乘坐61,92路公交车在“首体南路南口”下车;乘坐121路,56路,61路,运通106路,快速公交4号线等公交车在“白堆子口东”下车;乘坐612路,92路,快速公交4号线在“白堆子口西”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出D2口向南步行即到
公交:乘坐27、运通201、374、437、701、634、86、653、693、967、645、运通103路公交车在“花园桥南”下车;乘坐73路公交车在“花园桥南”(北行)下车;乘坐323、特8、77路公交车到“花园桥南”(南行)下车。
请问持有香港身份证那么能否报名师范类学校并考取教师资格证在大陆从事教师工作
不是所有学校都可以招收香港身份的考生。尤其是教师资格证的考试。
给你以下信息:
一、申请人为何要特别注意严格按照程序申请,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我国的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目前,各省份举行的省级教师资格统考成绩(含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只在本省份申请教师资格有效。申请人根据受理规定一旦参加了某省份的申请程序,其所获得的相应条件只能在该省份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测试水平证书除外)。若中途放弃在该省份的申请而改选另外一个省份,则须重新参加后一省份的全部程序。否则,不予受理。
由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属于国家统一考试,因此,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其他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省份申请时,无需再参加考试;对于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可以直接参加面试;对于笔试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免试政策及加试科目由各省份据实自定。
在此特别提醒申请人:跨省组考、跨省获取教师资格(取得国考成绩的除外)的做法属于非法认定。所以,凡与正常认定程序不符的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敬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必要时请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请每一位申请人务必要依法申请认定,勿存侥幸心理。凡被举报属弄虚作假、骗取或违规获取的教师资格,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罚则"处理,其教师资格将被依法撤销,且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解答:
从这一条官方解释来看,教师资格证的管理事由各省来执行的,所有跨省异地报考教师资格的都属于非法,即:例如,非北京市工作或北京市户口的人员事不能在北京市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全国统考和教师资格的国家认定的,更不用说香港公民到内地报考和认定了。唯一可以允许的是啊;如果你在北京工作,有北京的居住证,有北京的社保缴费凭证,工作单位给你开具思想品德鉴定等,你大概有可能可以想北京市的相关部分进行申报。
二、
我国现在有几种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现在有七种教师资格。
1. 幼儿园教师资格;
2. 小学教师资格;
3. 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述分类确定类别。
《教师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解答:
你要看你的学历以及你的兴趣或工作需要是要报考哪类教师资格,然后选择你要报考的教师类别。国内的教师资格认定是需要先报考教师资格证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合格后,才有资格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有了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向各地的事业单位教师招聘部门申请参加招聘考试(也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都合格后,才能成为教师。
其中报考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人员还分为师范生和非师范生。师范生由于在校学习过两学(急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2017年前可以不用参加全国统考直接用毕业证、成绩单证明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但是2017年后无论是师范生合适非师范生要想取得教师资格证,都得参加全国统考,并通过各级教育主管机构和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向什么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不同级别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认定的资格种类如下: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校选途网
因认定人数减少或认定机构违规或认定机构无法正常履行认定职责的,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调整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因此,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行网上申报时,应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权限向相应的教育局或教育厅(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请,即选择"认定机构"时,需按下列要求选择: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但某些地区认定权限进行了调整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地(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网上申报时须选择市教育委员会。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选择任教学校所在省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即教育厅或教育委员会)。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申请人的是:申请人若要获得教师资格,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从社会任何其他机构(或渠道)或采用虚假材料从教育行政部门违规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均属非法。非法获得的教师资格一经查实,将被依法撤销。被撤销教师资格者,从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当事人五年后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所以,申请人万万不可相信此类机构所谓的"包过"之类的承诺。
解答:
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申请教师类别,到你准备报考教师招聘地区不同级别的教育行政主管机构提出报考教师资格的报名申请,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再向其提出教师资格的认定。
唯一不用参加全国统考的是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因为其教师资格的认定有省教育厅或教委负责,而且全国统考名称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这一名称没有涵盖高等教育类教师。
四、各类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教师法》规定,各类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分别为:
1.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2.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3.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具有特殊技艺者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此项规定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不适用于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6.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目前,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公众对高质量教育需求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试点的实行,部分试点省份已提高了幼儿园、小学、初中等教师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
解答:
报考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的学历,除师范类为中专的外,大专以上学历也属于合格学历。
报考中学初中教师的合格学历为大专以上学历。
报考中学高中教师的合格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
五、对于普通话水平有何规定?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二)项二款规定: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一般不对其普通话水平做出要求。但其所在省份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不需要参加普通话测试。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了教师教学必须使用普通话,因此当教师的必须做到能说普通话。因此对教师教学内容的不同制定了不同的标准。主要是从语音和语文上强调普通话的标准程度。语音教师的要求最高,要求达到一级标准(一级乙等一以上)。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要求为二级甲等以上。
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国公民;
2.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4.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5. 有教育教学能力;
6.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解答:好在香港属于中国范畴,所以你也可以算作中国公民。这里只有三个硬性条件,即身份、年龄和学历。看你这几条够不够啦!
七、再给你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
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般来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首先要了解政策,之后经过“具备条件”、“准备材料”、“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实践能力测试”等环节,符合条件者将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一)了解政策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省份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处室(或登录其官方网站)了解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和相关要求,如:需要具备的条件、什么人可以申请、何时考试、何时网上申报、何时现场确认、何时参加实践能力测试等。
(二)具备条件
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取得合格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合格、进行体格检查并合格,以及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条件相同。
在此特别提醒的是:从2011年秋季开始,教育部在浙江和湖北两省开展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对于参加试点省份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的认定办法按照试点政策执行。
2012年,除浙江和湖北两省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扩大到上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和海南省。
(三)准备材料
根据申请教师资格所需要具备的各项条件,申请人需提前将各项条件所对应的证件或证明等材料准备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8)《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9)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按照规定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级各类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毕业生不需要提供第(7)项材料。
(四)网上申报
从2008年开始,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目前,大多数省份统一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
”为报名网址,也有少数省份使用本省份的报名网址。申请人需登录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网址进行网上申报。
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者请注意:该网址的网上申报功能分为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两个入口。申请人需根据本人是否需要参加考试以及参加的是哪种考试等具体情况来选择正确的网上申报入口,进行注册并填写和提交网报信息。
目前,全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是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第二类是参加各省份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及需要参加实践能力测试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第三类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第四类是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四类申请人中,第一、二、三类申请人需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第四类申请人需从"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请申请人首先确定自己属于哪一类申请人,然后点击相应的网报入口。
(五)现场确认
申请人按照网上申报中提供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好的材料送交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点工作人员将审核网上申报的信息与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一致性,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问题,申请人需补全或提供正确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六)实践能力测试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没有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的实践能力测试(有些省份叫"教育技能测试"或"面试、试讲"等)安排在现场确认即受理申请后进行。
申请人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实践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面试和试讲。
个别省份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其实践能力测试(面试、试讲)安排在理论考试(笔试)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举行。这些省份的申请人需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机构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实践能力测试安排和要求进行拟申请任教学科的面试和试讲。
(七)查询认定结果,办理领证手续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目前,2008年及以后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得到验证。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八、给你教师资格证考试流程
(一)前期准备
1.了解大概流程:笔试报名→笔试考试→面试报名→面试考试→领取考试合格证明→网上申请认定→现场确认→通过认定→领取证书。
2.了解主管部门及信息获取渠道:参考以下示意图
3.确认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可通过当地以往的考试报名公告查询,也可咨询主管部门。
(二)笔试阶段
1.报考资格确认:考生在报名前应查询并认真阅读考试公告,确定自身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1.1已毕业的社会考生:确认想要报考的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任教科目要求;户籍或人事关系的要求等等。
1.2在读学生:确认想要报考的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在读年级的要求;在校证明手续的办理等等。
1.3全日制统招在校学生符合条件的才能报名,非全日制的考生需取得学历证明后方可报考。
2.网上报名:在考试公告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www.ntce.cn
)报名,包含注册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选择考试信息(注:首次报考需填报应考所有科目)等。(注:以往报考过笔试、面试的考生也需重新注册)
3.现场确认:在考试公告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前往所选择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按考试公告中不同身份考生提交不同的确认材料,如为现场缴费的省份现场确认时还需缴纳考试费。
4.网上缴费:在考试公告中规定的缴费截止日期前登陆考试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注:此项仅针对实行在线支付的省份)
5.确认报名结果: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
6.复习备考:总得抽出点时间备考吧!①下载所考科目考试大纲[点此下载];②购买相应参考教材[点此购买];③购买模拟试卷[点此购买]。万事俱备,奔跑吧,少年!
7.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科目如下图)
注1: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注2: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分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
8.成绩查询:成绩查询系统开放后,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咨询当地考试机构如何复核。(如下图)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具体有效期限可在成绩查询系统中查看。(注:笔试合格后并无任何纸质证明)
(三)面试阶段
1.报名资格确认:除了同以上笔试报名资格一致外,考生还需要满足所有科目笔试已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网上报名:半年内报名过笔试的考生可直接登陆[相关链接:如何找回密码],以往笔试报名的考生需重新注册。按照指引选择报考考区、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注:中学/中职考生的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一致)
3.现场确认:在考试公告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前往所选择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按考试公告中不同身份考生提交不同的确认材料。(注:当次笔试考生能否免去现场确认以当地规定为准)
4.网上缴费:在考试公告中规定的缴费截止日期前登陆考试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注:此项仅针对实行在线支付的省份)
5.面试准备:面试备考总不能像笔试一样死记硬背吧, 根据总结的一些方法、技巧、礼仪反复模拟训练,同时加深对专业知识的印象,确保在考试时不过度紧张,展现出自信、大方的职业风貌。
6.打印准考证:考前一周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7.成绩查询:成绩查询系统开放后,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考试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咨询当地考试机构如何复核。(如下图)
8.领取合格证明: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将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官网查询合格证明。(如下图)[相关链接:如何补办合格证明]
合格证明在面试考区指定的地点领取,考生可关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om
)发布的相关领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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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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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0个,博士后流动站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2个。
音乐学院是国家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本科层次设有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四个专业。学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批准为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国家级实验区,2008年音乐学获评北京市重点学科,2018年艺术类学科群获批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建设,2019年音乐学获评国家“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领域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艺术水平评估中,皆进入全国同类学科的前10%-20%。学院现有专业教师82名,其中正高职称17名、副高职称33名,博士生导师11名、硕士生导师54名。学院现拥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委员、全国艺术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各1名,北京市教学名师2名、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5名。此外,一批教师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人文社科基金课题或艺术创作基金项目,创、演、录的作品获“金钟奖”“华表奖”“文华奖”“桃李杯”“声音学院奖”等国家和省部级奖项。拥有《钢琴》《音乐教育学》两门国家精品课程,音乐教育专业师生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音乐教育专业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中连获佳绩。近年,学院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更积极融入国家艺术教育改革的时代行列,一批批新型艺术师资和各类艺术人才彰显出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国家实施美育和人文素养教育战略的强有力后备军。
一、招生计划、招生省份以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招生省份)
招生科类
音乐学(师范)
55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陕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音乐表演
25
四年
10000元/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湖南、海南、甘肃、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文理兼招
录音艺术
15
四年
10000元/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只招理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舞蹈学(师范)
30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北京市常住户口考生除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陕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10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
1.我校艺术类专业按分省计划招生。分省计划根据各招生省份考生校考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
2.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上述招生专业选测科目均为不限。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招生省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如招生省份招生文件与教育部文件有不一致的情况,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还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以及我校的专业学习要求:
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形象、形体等其他条件须符合舞蹈专业培养基本要求,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含)、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含)。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放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试(技能测试)
二试(笔试考试)
二试(技能测试)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
2月8日
2月11日开始具体见准考证
2月15日9:00开始
2月15日下午开始
1)音乐学(师范)和音乐表演专业考点设在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京外不设考点。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和一试考试时段。网上报名不设名额上限,但为保证考试顺畅有序进行,将对每个考试时段的人数进行均衡控制。各时段初始容量报满后,不保证所有时段都可选择。(3)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主副项类型;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民族器乐或西洋器乐。
(4)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一试发榜时间及方式见准考证。
(5)专业一试结果发布时,同时公布专业二试现场交费的时间和地点,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考试时段。
2.录音艺术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
技能测试时间
录音艺术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
2月8日
2月15日全天上午9:00开始下午14:00开始
2月16日开始
(1)录音艺术专业考点在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京外不设考点。
(2)2月15日下午笔试结束后,现场安排技能测试考试时段。
(3)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见准考证。
3.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试时间
二试时间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2020年1月21日至2月10日
2月16日
2月19日开始
2月22日开始
(1)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考点设在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体育馆,京外不设考点。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和一试考试时段。网上报名不设名额上限,但为保证考试顺畅有序进行,将对每个考试时段的人数进行均衡控制。各时段初始容量报满后,不保证所有时段都可选择。
(3)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一试发榜时间及方式见准考证。
(4)专业一试结果发布时,同时公布专业二试现场交费的时间和地点,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考试时段。
四、专业校考报名办法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五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不能兼报。
2.报考上述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交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报名期间每天0点至6点系统维护,暂停报名。
3.一试报名费100元,在网上报名时网上交费。二试报名费80元,在一试结束并出榜后现场收取。一试发榜、二试交费地点等信息见准考证。
4.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专业等)不能修改。考生也不可取消报名,缺考考生费用不退。若网上交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
5.报名方式
我校音乐学院艺术类校考报名使用“艺术升网上报名平台”。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的“2020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1)考生在手机安装APP、实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基本身份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
(2)报考我校艺术专业交费成功后无需在APP中“网上确认”。开放打印准考证前,确认状态会自动变更为“已确认”。
(3)准考证打印开放后考生用电脑登陆网页版自行打印准考证。
4)不方便使用手机APP的考生也可使用电脑“网页版”报名。但由于网页版不能上传照片,考生需在交费成功后再通过手机APP上传照片。
6.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版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未通过APP上传照片或照片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7.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招生省份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港、澳、台、侨考生的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科目、内容和方法与内地考生相同。文化课考试请咨询港澳台侨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9.考生报名后应关注我校招办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过报名APP推送的消息。
10.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的,可用临时身份证等国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代替。
五、专业考试
1.音乐学(师范)专业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
笔试考试
音乐学(师范)
声乐主项钢琴副项
声乐主项(48%)钢琴副项(32%)视唱(5%)
音乐听辨(8%)基本乐理(7%)
钢琴主项声乐副项
钢琴主项(48%)声乐副项(32%)视唱(5%)
一试为技能测试,科目为声乐和钢琴,考生选择其中一个为主项,另一个为副项。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包含声乐、钢琴和视唱,主副项须与一试相同。笔试科目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声乐一试清唱。二试时,考生如需伴奏,须准备两份伴奏谱(五线谱原谱)。在二试现场交费时提出申请并提交1份,另1份二试时提交给现场钢伴。伴奏由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不能自带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带。
一试:
·声乐主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声乐副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
二试:
·声乐主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声乐副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①基本练习:两升两降调号以内的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②练习曲一首;③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④可重复一试曲目。⑤前三项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①练习曲一首;②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③可重复一试曲目。④前两项要求背谱。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2.音乐表演专业
(1) 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
笔试考试
音乐表演
民族器乐
民族器乐(70%)视唱(8%)
音乐听辨(12%)基本乐理(10%)
西洋器乐
西洋器乐(70%)视唱(8%)
一试为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分为民族器乐和西洋器乐。
民族器乐招生器种:二胡、琵琶、笛子、古筝、扬琴、古琴、三弦、阮、笙
西洋器乐招生器种: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打击乐、手风琴
考生从上述招生器种中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二试时器种须与一试一致。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包含视唱和器乐演奏。笔试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考生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一试
·民族器乐: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西洋器乐:乐曲一首。
二试
·民族器乐:乐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要求背谱。
·西洋器乐:乐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3.录音艺术专业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笔试考试
技能测试
录音艺术
音乐听辨(15%)基本乐理(15%)音乐声学基础知识 (20%)
综合才艺展示(20%)音乐作品听辨、分析及模仿(30%)
专业满分为100分。
(2)考试要求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主要考察与本专业相关的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中学数学、物理基本知识和方法,以及录音技术发展史、声学史、音乐史等方面的内容。
·综合才艺展示:①器乐(含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任选一首。②如有其他艺术类特长(含器乐和声乐)或作品可展示。③前两项不允许使用伴奏。
·音乐作品听辨、分析及模仿:可以从乐器分析、情绪情感及变化、音乐元素及风格等角度分析音乐作品,并进行模唱或节奏模仿。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1) 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30%)舞蹈表现力(70%)
技巧组合(20%)即兴(20%)舞蹈表现力(60%)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一试: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①考试内容:软开度、单一技术技巧。②服装要求:女生盘头、不化妆不带头饰、穿体操服、浅粉色裤袜、舞蹈软鞋;男生白色短袖练功衣、黑色练功裤、舞蹈软鞋。
·舞蹈表现力: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自备音乐(使用MP3格式,必须存储在U盘中提交),舞种风格不限。不允许穿演出服及化妆,可穿风格类课堂训练服。
二试:
·技巧组合:1分钟以内,无音乐伴奏,包含跳、转、翻类技术技巧组合。
·即兴:音乐即兴
·舞蹈表现力: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自备音乐(使用MP3格式,必须存储在U盘中提交),舞种风格不限,可穿演出服装、化淡妆。
六、录取原则
1.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等专业只录取参加相应专业当年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凡涉及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并成绩本科合格,才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参加录取。我校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在各招生省份对应统考科类、统考子科类的情况,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我校音乐学(师范)和舞蹈学(师范)专业在福建和陕西只招收文科生,录音艺术专业在福建只招收理科生;音乐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在其他区分文理科的招生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录取。在高考改革省份,音乐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选测科目均为不限。
4.各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下:
(1)音乐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1倍(四舍五入,取整),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2)音乐表演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3)录音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校考成绩(按招生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折合)占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其中在京招生的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时单独排队。
5.学校在录取时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及体检等情况。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专业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采用标准分进行录取。
七、其它说明
1.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在2020年4月15日以后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3.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4.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6.本招生简章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
联系电话: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010-68902346(音乐学院)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
公交:乘坐特8外、运通103、701路、323路、运通201、73路、27路、693路、645路、86路、77路、374路、653路、967路、437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
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A口出站
公交:乘坐61,92路公交车在“首体南路南口”下车;乘坐121路,56路,61路,运通106路,快速公交4号线等公交车在“白堆子口东”下车;乘坐612路,92路,快速公交4号线在“白堆子口西”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出D2口向南步行即到
公交:乘坐27、运通201、374、437、701、634、86、653、693、967、645、运通103路公交车在“花园桥南”下车;乘坐73路公交车在“花园桥南”(北行)下车;乘坐323、特8、77路公交车到“花园桥南”(南行)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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