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招考试需要准备什么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高职单招考试需要准备什么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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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单招考试需要准备什么
答:单独招生要先进行高考报名,高考报名需要的资料:
1、身份证明资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主页、父母及本人页复印件。
2、高考报名表:
问学校或者当地教育局,或者江西省考试院官网下载。
3、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
应届毕业生由填写并盖学校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填写盖章。
高校选途网
4、学历证明:
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者初中毕业证书满三年,并年满18周岁。
5、高考专项资格审查表:
报了专项资格的学生才要提供,比如“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少数民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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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职学院如何单招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教育司【2010】6号《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及鲁招委【2010】5号《山东省2010年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何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
国家教育部批准在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目的在于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的机制。
2010年单独招生试点考核工作遵循院校自主、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原则,以选拔适合高职教育、适合高职专业学习的考生为改革目标。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考核方式,中职毕业生录取采取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被试点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山东省高职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及山东省高职对口招生考试。
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所有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被录取的学生一致,仅仅是考试方式不同。
我校2010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批准首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0年单独招生高职专科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外语种类 收费标准 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 合计
文 理
西餐工艺 3 不限 5000 10 10 5 25
烹饪工艺与营养 3 不限 5000 10 10 5 25
旅游管理 3 不限 4800 50 30 20 100
会展策划与管理 3 不限 4800 15 15 10 40
市场营销 3 不限 4800 30 15 15 6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不限 5000 35 15 50
合计 115 115 70 300
三、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已报名参加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普通高中毕业生须高中会考成绩全部合格。(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D级的考生除外)
(四)、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西餐工艺专业要求肝功能表面抗原显阴性。
(五)、参加山东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4月15日-25日考生网上报名,4月30日-5月1日下午2点前现场确认。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4月15日—25日登录我校招生网(
)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必须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序号(10位)、学籍号及我校要求的相关信息,下载并填写《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
2、报名要求:
(1)、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在C级以上(含C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D级的考生请不要报考。
(2)、职业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所学专业与考生所属科类无关。
3、报名资格审查:
4月26日-27日我校将报名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及核查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月28-29日我校依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名单。
(三)信息确认、缴费及察看考场
考生须在“网上信息输入”的基础上,在4月30日—5月1日下午2点前到我校“信息确认”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及察看考场。(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专业素养考核的资格。
1、报名表:《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2、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5、普通高中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各科会考成绩)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6、高中或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学习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7、 报名考试费: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纳;
8、2010年高考体检表及复印件一份;
9、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10、5月1日下午3:00时考生看考场。
五、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
1、准考证领取:4月30日—5月1日统一到学校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并到考试地点察看考场。
2、考试时间:
考生 类别 考试时间 专业 科目 考试 形式 考试地点
普通高中毕业生 5 月 2日 上午
9:00开始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
会展策划与管理
西餐工艺
烹饪技术与营养 考核 面试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考生 类别 考试时间 专业 科目 考试 形式 考试地点
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5 月 2日 上午
9:00-10:3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
会展策划与管理
西餐工艺
烹饪技术与营养 考核 笔试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下午
2:00开始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
会展策划与管理
西餐工艺
烹饪技术与营养 面试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考试工作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校采取“根据考生类别及所报专业对考生进行不同形式的笔试或面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普通高中毕业生: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过面试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
中职毕业生:通过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完成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
2、中职毕业生笔试:六个专业的中职毕业生5月2日上午先参加笔试考试。考试内容:数学基础知识、语文基础知识、
英语基础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3、面试:普通高中毕业生5月2日上午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西餐工艺、烹饪技术与营养等六个专业采取面试形式,中职毕业生5月2日下午以上六个专业进行面试 。面试内容含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含英语)、人文素养与思想品德等,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基本素养、反映能力及知识面等基本素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4、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面试考试由学校依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
(三)考核成绩确定
考生成绩根据考核成绩确定。
六、命题与评卷
(一)、专业素养考试或测试由我校组织专家命题、阅卷。
(二)、评卷:我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同一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普通高中考生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下列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的数学、物理、
化学三科成绩;文史类专业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的数学、语文、英语三科成绩录取,高一级档次多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根据所报考专业相关选修课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中职考生录取方式为 笔试及面试成绩相加 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2010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经向我校申请,我校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
(四)、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省市地区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三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五)、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六)、确定预录名单:5月4日审核组根据考生的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七)、公示预录名单:5月5-8日由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八)、 5月9日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
(九)、5月10日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及高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及高职对口招生考试。
(十一)、录取数据按规定时间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库。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九、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4月15-25日 考生网上报名 zs.sict.edu.cn
4月26-27日 考生资格审查
4月28日-29日 网上公布参加专业素养考试或测试的考生名单
4月30日-5月1日 考生到校确认、缴费、察看考场
5月2日 考试、阅卷、统分
5月4日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5月5-8日 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5月9日 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5月10日 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二、组织保证
(一)、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三、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招计划数。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计划调到普高统招批次录取。
(二)、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三)、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250103
咨询电话:0531-86335555
联系人: 王老师 宋老师
学校网址:我校招生信息网 zs.sict.edu.cn
十五、乘车路线
可从济南火车站乘18路或从长途汽车站乘K50路公共汽车到文化东路东口站下车,转乘306路、303路、305路公共汽车到商职学院站下车。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因时间很紧,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校招生办
2010年4月7日
十万火急,重庆有那些高职院校有预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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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单独招生
五十五、为了积极探索符合高职教育培养要求的人才选拔模式和机制,促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提高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报到率,减轻高考压力,在2007年、2008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进行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各单招改革试点高职院校要继续规范选拔工作流程,加强试题命制、考试组织、评卷过程、面试工作、注册工作的管理,加强学生进校后培养跟踪,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五十六、为了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把重庆市建设成为西部职业教育高地和高级技能人才培养中心,促进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强化中职学生的技能,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层次的高技能人才。在2008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进行高职自主招生的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办法按《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部分高职学院自主招收优秀应届中职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2009〕1号)执行。
少数民族本科班和预科班招生
五十七、少数民族本科班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教民〔2003〕2号)文件执行。
五十八、中央部委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能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重庆市属院校优先招收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在未完成计划时可适当招收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80分;招收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60分。
军队院校招生和国防生招生
五十九、军队院校招生按照总参、总政、总后和教育部的规定执行。国防生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有关文件以及重庆警备区政治部、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普通中学开展成都军区国防生源基地试点工作的通知》(〔2005〕政选字第6号)执行。
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
六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严格按《重庆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渝招办〔2008〕147号)执行。
六十一、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录取:
(一)对报考“单独录取院校”的考生,重庆市招办于6月30日前将其成绩电告考生所报第一志愿院校。单独录取院校如不予录取,须于7月8日前电告重庆市招生办公室。这些考生若填报有其他院校志愿的,重庆市招办在获得单独录取院校不予录取信息后,可按志愿顺序将其档案投放给其他院校选录。
(二)我市专业统测未涉及到的专业按招生学校提供的专业成绩投档;凡我市专业统测所涉及的专业,招生学校又单独进行了专业测试的,在投档时按我市专业统测合格生源名单投档,招生学校再按单独测试成绩并依据招生章程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凡按规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必须在《招生章程》中公开宣传,其中对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的,须提出原则意见,并于录取前将具体量化方案报重庆市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招生章程》中未公开特殊要求的院校,录取时招生学校不得再提特殊要求。
(三)录取办法: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应用技术本科与艺术本科同时同批次录取,但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必须在备注栏说明其计划性质和收费标准;凡是兼报普通高校志愿的艺术考生,在录取时,先艺术院校录取后普通高校录取;单独录取院校录取本科新生的文化考试控制分数线由院校招生委员会划定,在录取前报送重庆市招办备案;凡是被单独录取院校录取了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批次的录取。对同时报考
美术类和艺术其他类的考生,录取时将按先美术后艺术其他类的投档顺序进行录取。
(四)对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特别优秀者(美术类前八十名;
音乐学前十五名;其它类前三名),文考成绩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经院校招生委员会严格审核报重庆市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
六十二、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严格按《重庆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细则》和我市制定的《体育考试标准及评分办法》执行。
(一)体育专业考试时间: 2009年4月8日报到,4月9日、10日、11日、12日考试;
(二)体育专业考试地点:
西南大学;
(三)体育专业考试项目: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双手头顶向前掷实心球
(2kg)和5米三向折返跑共五项;
(四)凡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等项目中,获得国家一级或运动健将运动员称号,并通过我市2009年“体尖生”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其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六十三、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体育专业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的综合分,分批投档给招生学校审录。一般以招生学校计划数的120%投放考生档案,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综合分的计算方法: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普通高等学校文(理)科高职高专一段控制分数线]×100+体育专业考试成绩。
运动训练、体育单招和
民族传统体育招生
六十四、运动训练、体育单招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
(一)体育运动训练单独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印发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8〕30号)执行。
(二)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体育单招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应到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招生办参加高考报名,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要求制作电子档案。
(三)报考体育单招考生持高考考生号到所要报考的学校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的报名,有关报名和考试办法请通过登录学校网站或电话等方式咨询。
(四)各有关体育单招院校在重庆市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时,录取名册上如实填写考生在我市高考报名考生号,并报送运动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保送生招生
六十五、保送生招生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25号)执行。
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单独招生
六十六、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部分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8〕26号)执行。
其他类招生
六十七、招收优秀运动员免试生工作,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08〕295号)执行。
六十八、招收空军和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按国家及市的有关文件执行。
六十九、职教师范本科招生工作,按渝教职〔2001〕9号文件执行。
七十、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自主招收残障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十一、为了努力探索符合基础教育培养规律和多元化人才评价选拔模式,进一步深化高校选拔录取模式改革,促进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我市将在市属高校实行特殊才能考生的选拔机制,对综合素质高,在科技创新、体育、艺术等方面确有才能的考生进行选拔推荐,从优录取到市属高校学习。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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