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艺术类加分是怎样安排的?(河南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高校选途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高考艺术类加分是怎样安排的?
艺术院校,正常考试分数是占总分数40%左右,也就是说,500分入取,200分高考分数,300分艺术专业分。每个艺术院校入取名额有限,专业好的里面,还得看高考分。从高至低入取吧。 辽宁北方模特职业培训学校简介
辽宁北方模特职业培训学校是由中国职业时装模特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北方模特经纪公司注资举办,并由韩国模特协会合作支持的集培训和推广职业模特、演艺艺员以及视觉营销、时尚设计等相关时尚模特领域的人才培训基地。学校由辽宁省劳动厅、民政厅批准成立,拥有考核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级职业模特等级资质证书的资格。
学校拥有极具影响力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学专家团队和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为模特领域的人才培养和推广以及就业建立一站式会员制服务渠道。更以突出的个性化因材施教课程和充分的职业实训教学,使学员提高自身素养,掌握演艺技能。 2008年北方模特学校高考培训班学员参加高等院校模特
表演本科专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通过率100%。 北方模特职业培训学校高考培训班招生简章高考培训班旨在对学员进行高等院校
服装表演与设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考前专业课系统培训。
招生范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具备参加高等院校艺术类高考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
教学内容:根据教育部规定的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艺术类考生专业课考试内容组织教学。
培训形式:分为专业课考前预科和考前推介培训两个阶段。
学费标准:专业课预科培训2000元人民币,考前推介培训7600元人民币(以上费用包括服装、模特卡以及考生报考指导、院校推介等项)。
培训方向:向开设模特表演本科专业的72所高等院校输送优秀考生,通过系统的专业课强化培训,使考生顺利通过艺术类高考,进入自己理想的大学。
2008年北方模特学校高考培训班学员参加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通过率100%。
入学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热爱模特表演事业;
2、女学员身高要求1.68米以上,男学员身高要求1.80米以上。
课程设置:
1、基础课:模特形体基础训练、音乐节奏训练; 时装画、
美术
2、模特课:模特表演步态和造型基础、时装表演基础、镜头前表现技巧;
3、舞蹈课:舞蹈基本功训练,考生应考自选舞蹈的单独指导;
4、模特的基本化妆造型技能;
5、考生报考指导,院校推介。
师资配置:
中国模特协会主任委员:赵东
中国职业时装模特协会主任委员(原
大连工业大学金州校区服装系主任、资深模特培训师):李军
北方模特学校高级指导教师:武玉萍
北方模特学校高级指导教师: 曲迪娜
北方模特学校高级指导教师 :蓝焱
课时安排:
2010年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专业课预备培训班 :
预科班培训四周(学员可选择晚间班或周末班)
星期一至星期五(晚间班),晚18:00-20:00。入学时间: 10月15日。
周六周日(周末班),上午9点--11点,下午1点--4点。入学时间:10月17日
2010年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专业课考前推介班(含考生报考指导、院校推介):
考前推介培训四周(全日制),上课时间:2009年11月30日--12月27日。
上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30,星期五 晚18:00-20:00。特别提示:★报考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考生须知
(一)高考专业课考试内容:
1、量体:测量身高、体重、三围尺寸、肩宽、体差等;
2、模特技巧:模特步态、造型、乐感等;
3、自选舞蹈以及其它专长展示;
(二)高校录取方式:
完成北方模特学校高考培训后,考生应在北方模特学校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有选择的参加各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取得所报高等院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书,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招生考试,填报择校志愿,其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本人户籍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各省(市)在180分-320分之间不等,请参考2008、2009年户籍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部分条件特别优秀考生不受此限制,自主招生艺术院校不受此限制),各高等院校将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模特表演专业就业方向:
服装表演专业机构、服装教育、时尚传媒、影视表演、形象设计等时尚机构;模特师资、服装表演编导、模特经纪管理;服装公司、服装企业的设计师或营销管理人才等。
★目前开设模特表演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部分)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华女子学院、
北京城市学院、
东华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齐齐哈尔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大连工业大学、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
山东体育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
青岛大学、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河北科技大学、郑州
美术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
中原工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江汉大学、武汉科技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海洋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广州体育学院、
华南农业大学、
惠州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通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苏州大学、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江南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大学、
闽江学院、
厦门理工学院、
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美术学院、
内蒙古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学院、赣南师范学院、
南昌航空大学、
南昌大学、
云南艺术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报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59号(北行国美电器大厦8层)
咨询热线:024-86297729 86297988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河南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章程内容整理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4235
第九条河南省招生代码:6295
第十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第十一条学历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学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以“立德、笃学、匠心、自强”为校训,紧密围绕“面向中原城市化、现代化发展,打造城市建设者、服务者摇篮”的办学定位,着力培养现代化城市建设所需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凸显职教特色、地方特色和城市特色,社会影响力与竞争力与日俱增,发展前景广阔。先后被授予河南省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行风评议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党组织、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民办高校、河南省综合实力民办高校等荣誉称号。2020年获批河南省“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第十三条学校坚持“校企联合、产教融合”办专业,结合智能化城市生产、建设、服务与管理的职业岗位群,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设有材料工程学院、新兴网络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汽车工程系、现代
城市管理系、艺术系等9个院系及城市经济与文化研究所、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两个科研院所。开设了
电子商务、
大数据与会计、
学前教育、
工程造价、
新能源汽车技术、
空中乘务、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40余个专业及方向,形成了现代城市建设、智能制造、经济管理、电信
自动化、旅游与服务、学前教育等契合现代城市发展需求的六大特色专业群。
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与
会计、
现代物流管理等3个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是“省级职业教育特色院校项目骨干专业”,
数字媒体技术等20余个专业为校级特色专业。
第十四条学校规划用地2500亩,一期建设用地800余亩,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2000人。学校各项办学条件齐全,教学设施完备,建有计算机房、听力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露天剧场等,建设有覆盖校园的千兆校园网,实现了数字化校园管理,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拥有中国学术资源总库、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研网等10余种数据库;体育活动设施先进,建设有健身房、塑胶田径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足球场、乒乓球和羽毛球馆、体操排练厅、室内体育馆等;生活服务设施,学生公寓设有学习间、卧室和卫生间,配备有热水、冷暖空调、学习桌椅,宽带接口和电话端口等。现有能满足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培养需要,具有真实职业氛围,融专业教学、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各类实验实训场馆100多个。校园环境优美,布局错落有致,建筑颇具特色,渗透着浓厚的文化底蕴,是莘莘学子求知深造的理想殿堂。
第十五条学校坚持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积极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开设多个订单培养班,培养了大批社会急需的高铁、汽车、电子信息、机电、物流、餐饮、空乘等方面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2020年10月,素有全国四大耐火材料基地之一的新密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领导齐聚学校,联合政府、企业、学校三方力量,共同建设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材料工程学院,开设
非金属矿物材料技术专业,2021年开始招生,为地方主导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与此同时,学校积极扩宽办学渠道,探索国际合作办学模式。2020年,学校与“河南华源丝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举行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签约仪式,推进与乌克兰两所知名高校的联合办学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健全了“领导主抓、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校内联动机制和就业服务体系,拥有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100多个,就业工作近年来一直保持全省,连续五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8%以上,位居河南省高校前茅。
第十七条打造环境一流、质量上乘、充满活力、令人向往的普通本科高校是学校的近期发展目标。
第三章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招生对象:已参加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已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设计和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奖贷学金设置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被录取的普通类考生学费为9500元/生·年,艺术类考生学费为9800元/生·年,住宿费为1400元/生·年(无独立淋浴间、卫生间)和1500元/生·年(有独立淋浴间、卫生间)。
第二十三条奖贷学金设置: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邮编:452370
网址:
咨询电话:0371—68506666
传真:0371—692100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郑州财经学院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财经学院 部标代码:1349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学 制:普通本科4年,专科3年
第六条 学校性质:民办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按国家规定颁发郑州财经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授予郑州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校简介:
郑州财经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自1997年建校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办学,已经成为一所规模较大、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1876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000余万元,教学用计算机7000台,多媒体教室257个,拥有功能先进的各类实验实训室12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12个,图书馆馆藏各类图书200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572人,其中专任教师1027人,教授、副教授465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位的教师868人,“双师型”教师386人,并从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中有针对性地聘请兼职教师169名。
学校下设
会计学院、电子商务学院、现代物流与管理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互联网金融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现代
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部、
公共艺术教学部2个教学部;开设69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31个,涵盖
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艺术、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会计学为引领、
物流管理和电子商务为主干、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为支撑的优势特色专业群。学校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郑州市花园式单位”、“河南省高等教育就业质量十佳示范院校”、“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十大高校”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具有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第十四条 考试分数:普通类考生和对口类考生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均可报考。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我校以
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为依据。
第十七条 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报名方法:参加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志愿填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条 普通类及中职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省招办投档规则,从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均执行省招办录取规定。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本科,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课与文化课相加总分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
(二)艺术类专科,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成绩顺序录取考生。
第二十二条 调档按照各生源省规定投档,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三条 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依据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计划额满,根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电话查询,登录学校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第六章 资助与奖励
第二十六条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第二十七条 学校奖助学金:奖学金1200元/人/年,助学金500元/人/年。
第二十八条 助学贷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 设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联系单位,提供岗位,供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周六周日进行勤工助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条 学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本科文科类学费14600元/生/年,本科理科类学费14900元/生/年,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学费(不分文理)16000元/生/年,专科学费116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空调八人间1100元/生/年、空调独卫八人间1500元/生/年。2020年度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学校通讯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号
邮 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86650005 86650006 86650007
学校网址:
E-mail : zzcjzsb@zzife.edu.cn
高校选途网以上就是高校选途网为大家带来的高考艺术类加分是怎样安排的?(河南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高校选途网:
www.baoaidong.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