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宁波市自考专升本怎么报名?相关的问题,今天,高校选途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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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考专升本怎么报名?
宁波市自考专升本怎么报名?想要报考浙江省宁波市成人专升本的考生可以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进行报考,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否则视为报考失败。
宁波市自考专升本怎么报名?
1.首先报考浙江省宁波市自考专升本的考生需要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职业等等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2.其次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查看招生简章;
3.浙江自考专升本系统限制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名一次(最多可报名四门课橡核程),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也必须一次完成,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考生不得再补报或更改报备;
4.第一次成人自考的新生需要直接在线上传照片(已经有照片的老考生不需要上传照片);
5.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自考办)后台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后才能选择报考课程并缴纳费用。
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自考专升本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需要了解自考报名条件
自考报考不会梁轿掘受到性别,年龄,学历要求,地区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定全是能够报名的,帆搭港澳台地区同胞们也是能够报名的。
2、了解自考报名次数
自学考试大部分省份都是每年报考两次,但部分地区有报考3-4次的机会,目前,江苏省每年报考4次,广东省份每年报考3次。
3、注意自己所报考的课程
自学考试没门课程及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在报名前一定要清楚自己需要重新报考课程都有哪些,如果报考不充分的考生可以少报几门,最少可以报考一门,最多能报考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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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掌握报考时间
自学考试每一个省的报考时间是不一样的,自考考试报名时间一般是在考试前一两个月开展,上半年时间大致在2-3月份,下半年报名时间大致在8-9月份。
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我想问一下,医药类的自考有哪些限制?因为我是第一次自考,我怎么才能知道什么时候要报名呢?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转发的通知》(考委办[2002]66号)的规定,自学考试
中医学专业(本、专科)、
预防医学专业(专科)从2003年起不再招收新生,在2002年10月31日前取得考籍的考生可以有一个完成学业的过渡期,时间为三年,即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护理学专业(本、专科)、
中药学专业(专科)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
省 市 2007年1月自考 2007年4月自考 备注 日程
北京 网上报名:06年10月15日-25日 网上报名:06年12月18日-07年1月18日
新生摄像:07年3月6日-7日
新生领取准考证:07年4月3日
网上/电话查询通知单:07年4月2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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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网上报名:06年12月1日-7日
新生办理准考证:06年12月1日-8日 网上报名:07年2月25日-3月8日
紧急通知报名时间延至8日
合作开考专业证书课程现场报名:3月7日-3月13日详情 详情 查看
河北 石家庄 现场报名:06年12月8日-15日 详情 查看
唐山 现场报名:06年12月8日-15日 详情
山西 现场报名:07年2月25日-3月10日 详情 查看
内蒙古 现场报名:06年12月20日-07年2月15日 详情 查看
辽宁 现场报名:06年12月15日-07年1月25日
实践环节考核报名:06年12月5日-15日 详情 查看
沈阳 现场报名:06年12月20日-30日、07年1月4日-11日(周六不休息,周日休息) 详情
吉林 现场报名:07年1月8日-27日、 3月6日-1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详情 查看
黑龙江 网上报名:06年11月22日-12月22日 老生网上报名:07年1月15日-3月25日
新生报名:第一阶段:07年1月22日-2月2日,2月10日后新生可上网进行课程报考。第二阶段:07年3月5日-3月13日,3月19日后新生可上网进行课程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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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 新生注册时间:1月22日-3月13日
2月2日前注册的考生可在2月10后上网上报考,2月2日-3月13日期间注册的考生必须在3月19日以后方可上网上报考课程 详情
上海 老生网上报名:07年2月2日-3月1日
新生现场报名:07年3月2日-3月4日 详情 查看
江苏 现场报名:06年12月1日-7日 现场报名:06年12月1日-7日 详情 查看
南京 现场补报名:3月9日-10日 详情
泰州
海陵区 现场补报名:3月1日-2日 详情
常州 现场补报名:3月9日-10日 详情
南通 现场补报:2月2日-3日在各县(市)区自考办进行 详情
浙江 现场报名:06年9月1日-5日
补 报 名:06年9月7日、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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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 网上报名:06年11月20日-12月3日
电话报名:06年11月20日-30日 新生现场报名:06年8月30日-9月5日
续考生电话报名:06年8月20-9月3日
续考生网上报名:06年8月20-9月3日
续考生交通银行报名:06年8月31日-9月6日
补报名:06年12月21日-23日 详情
丽水 现场报名:06年12月1日-2日
07年1月丽水市各县(市、区)自考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06年9月1-5日 详情
杭州 续考生网报:06年8月20日-9月4日
新生现场报名:06年9月1日-5日
续考生现场报名:06年9月7日-8日
现场补报名:07年1月26日-27日 详情
舟山 现场报名:06年9月1日-5日
补 报 名:06年11月2日-3日 详情
义乌 现场报名:06年9月1日-5日 详情
温州 现场报名:06年9月1日-5日
补 报 名:06年10月20日 详情
台州 现场报名:06年12月1日-2日 现场报名:06年9月1日-5日
补 报 名:06年11月5日-6日 详情
衢州 现场报名:06年9月1日-5日
湖州 现场报名:06年9月1日-5日
金华 现场报名:06年12月1日-2日 现场报名:06年9月1日-5日 详情
绍兴 现场报名:06年11月28日-12月2日 现场报名:06年9月1日-6日
补 报 名:06年11月28日-12月2日
绍兴市07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详情
安徽 网上报名:06年8月16日-9月10日
07年1月安徽各市报名时间汇总 新、老生网上报名:06年11月16日-12月10日
07年4月安徽各市报名时间汇总 详情 查看
福建 全省 网报系统继续开通 点击进入>> 详情 查看
福州 中英合作报名:06年11月13日-15日 新、旧生现场报名:06年12月20日-26日
旧生网上报名:06年12月10日-07年2月15日
旧生手机报名:06年12月10日-07年2月15日
现场补报名:07年1月26至27日 详情
厦门 网上报考:12月18日-1月20日
现场报考:1月4日-7日
金融通报考:12月25日-1月20日
新生报考:拨打16881699报名预约照相
最后一次新生摄像:07年3月30日14:30-17:00 详情
江西 新生现场报名:06年12月21日-28日
老考生网上报名:06年12月21日-07年3月15日 详情 查看
山东 网上报名:06年11月25日-12月4日
现场报名:06年12月2日-3日 现场报名:06年12月18日-24日
毕业及技能考核报名:06年12月18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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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现场报名:06年12月2日-3日
现场报名:06年12月18日-24日
教师自考报名:06年12月25日-26日 详情
济南 网上报名:06年11月25日-12月4日
现场报名:06年12月2日-3日 网上报考:07年2月19日结束 详情
张店 报名:06年12月25日-28日
补报名:06年12月29日-07年1月31日 详情
河南 07年上起全省实行网上报名。
网报:2月1日-15日、2月26日-28日
现场报名、确认:3月1日-7日 详情
湖北 现场报名:06年11月10日-20日
补报12月1日-15日(老考生) 现场报名时间:06年12月10日-25日
现场补报名:07年3月15日-31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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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网报\电话报名:06年10月10日-11月23日
武汉市各区07年1月份高自考报名安排 网上报名:06年12月20日-07年2月28日
武汉市各区07年4月份高自考报名安排 详情
湖南 网上报名:06年12月20日-29日
现场确认:06年12月20日-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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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网上报名:06年11月10日-20日 新生两方式预报名:07年1月5日-15日(网上预报名或到招生办报名)
新生正式报名:07年1月5日-15日到招生办报名(摄像取准考证后报考)
新、老生报考网上/电话报考:07年1月5日-20日
现场报考:07年1月19日 详情 查看
汕头 网报/电话报名:06年11月10日-20日
现场报名:06年11月16日、17日 新生网上预报名时间:1月5日-10日
报考时间:1月5日至1月20日
旧考生和正式报名后新生:
1月5日-10日到区县招生办报考;
1月5日-20日网站报考;
1月5日-20日电话报考(报考电话96040,只限固定电话拔打,须提前办理邮政储蓄扣款委托)。 详情
深圳 网报/电话报名:06年11月10日-20日
摄像:06年11月10日-15日
报名延长至06年11月22日 新生预报名:1月5日-20日;报考:1月6日-2月1日;领准考证:4月11日-20日
旧生报考:1月5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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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 网报/电话报名:06年11月10日-20日
摄像:06年11月13日-17日 新生网上预报名:1月5日-15日;
正式报名(摄像):1月8日-15日;
报考考试课程时间:(旧生)1月5日-20日,(新生)1月8日-20日。
广东惠州07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延长至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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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现场报名:06年11月25日-12月3日
网上/电话报名:06年11月25日-12月6日 现场报名:07年3月3日-11日
网上报名:07年3月3日-14日 详情 查看
海南 网上报名:07年3月1日-10日 详情 查看
重庆 沙坪坝 现场报名:06年11月7日-11日
补 报 名:06年12月1日-4日 现场报名:07年1月17日-20日(含双休)
补报名:07年3月6日-10日 详情 查看
九龙坡 第一次现场报名:06年11月6日-15日
第二次现场报名:06年11月29日-12月1日 第一次现场报名:07年1月17日-20日
第二次现场报名:07年2月5日-9日
第三次现场报名 .
:07年3月5日-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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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 现场报名:06年11月22日-26日(含周末) 现场报名:07年2月28日-3月4日(含周末) 详情
巴南 现场报名:06年10月25日-11月3日 现场报名:07年1月9日-18日 详情
万州 现场报名:06年11月20日-12月1日(双休日除外) 现场报名:07年1月8日-17日 详情
梁平 现场报名:07年1月6日-15日 详情
垫江 现场报名:07年1月15日-26日(双休日除外) 详情
江津 现场报名:07年1月8日-14日 详情
璧山 现场报名:07年2月5日-9日
3月5日-9日 详情
四川 各区(市)县 07.1次自考补报名时间安排 详情 查看
绵阳 现场报名:06年11月27日-12月7日 现场报名:
第一阶段为2月5日至2月14日
第二阶段为3月1日至3月10日 详情
绵竹 现场报名:07年1月4日-10日
补报名时间3月3日-6日 详情
武侯 现场报名:06年11月29日-12月3日
领取通知单:07年1月9日-12日
补报名:06年12月6日上午11点前 现场报名:07年1月4日-8日 详情
成都 电话报名:06年11月28日-12月7日
现场报名:06年11月29日-12月3日 现场报名:07年1月4日-8日 详情
贵州 现场报名:06年11月21日-30日 网上报名:2007年1月15日-24日
现场报名及确认:1月25日-2月8日
到报名点进行修改:2月9日-16日 详情 查看
贵阳 现场报名:06年11月21日-30日 06年4月报名时间:2月23日-3月5日
[注意:07年4月该地区报名时间尚未收录,此时间为06年4月报名时间,已过期,仅供参考。] 详情
云南 网上报名:06年12月1日-10日
现场确认:06年12月1日-10日
昆明确认时间:06年12月6日-10日 网上报名:07年2月25日-3月6日
昆明市确认时间:07年3月2日-6日
玉溪网上报名:07年2月25日-3月6日 详情 查看
陕西 西安 旧生现场报名:11月20日-27日 现场报名:07年2月1日-12日
地址:北郊文景路3号 详情 查看
甘肃 中英合作报名:06年10月20日-30日 现场报名:06年9月1日-10日
补 报 名:07年1月5日-15日 详情 查看
兰州 现场报名:06年9月1日-10日
补 报 名:07年1月4日-8日 详情
青海 现场报名:07年3月1日-10日
西宁现场报名时间延长:07年3月1日-15日详情 详情
新疆 乌鲁木齐 现场报名:06年12月22日-24日
打印通知单:07年1月6日-12日
领取通知单:07年1月11日-12日 网上报名:07年1月20日-2月20日
现场报名:07年1月11日-16日
报名确认:07年2月28日-3月9日 详情 查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真的学校环境真的像学校网站那样的漂亮吗 还有学校宿舍条件如何
2009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及初选方法
报名条件
凡具有参加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高职单考单招)报名资格、已取得报名号的且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浙江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自主招生初选。
报名截止后,我院根据报名情况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确认和初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文化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1、将考生高中阶段的会考成绩折算成分数,加上技术考试分数,按分数高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文化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人选。
(折算方式:语数外三门会考成绩,A等按12分计,B等按10分计,C等按5分计,P等按3分计;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化学、生物六门会考成绩,A等按10分计,B等按8分计,C等按4分计,P等按2分计;技术考试考生任选一门按实际考试分数除以十计。如分数相同,
国际商务、
应用英语、涉外旅游等三个专业根据
英语、语文、技术考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其余专业根据英语、数学、技术考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另外,报考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可用浙江省2009年高考艺术类联考成绩替代技术考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是联考成绩除以八计。)
2、高中(职高)阶段连续两学期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者;
3、高中(职高)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4、高中(职高)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5、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6、高中(职高)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7、高中(职高)阶段参加地市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三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参加省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六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田径、篮球项目)及以上证书的考生。
8、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考生所在学校推荐,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报名程序
(一)申请报名:即日起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在网上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进行报名,并打印签署考生所在学校意见。
(二)网上确认:通过资格确认进入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的考生,我院将在报名截止后五日内在校园网上公布入围名单,入围考生须在网上公布名单三日内,通过我院网上确认并在七日内将报考费110元通过邮政汇款至我院招生就业办。
(三)现场确认随带书面材料:
1、报名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2、承诺书:考生需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
3、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A4纸)。
4、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A4纸)。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6、考生高中阶段的各科会考成绩(等第),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7、高中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如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8、邮政汇款凭证。
9、考生高考体检表复印件。
(四)报名考试费:110元(按照高考报名费收取,未通过邮政汇款的考生)。
(五)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六)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4月15 日。
(七)到我院招生办报名的考生请携带上述书面材料。
报名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宁职院东校区精技楼202室)。
报名通讯地址:宁波市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5800。
报名网址:webs.nbptweb.net/zhaosheng/zzbm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精神,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拨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依据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高职高专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教育部、
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度立项建设单位。
第三条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修完规定的完成规定的学业后,颁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院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理念,探索富有特色的高职教育新路子。致力于培养具有必要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级应用性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坚持以素质为核心,能力为基础,走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之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高职办学方针,积极探索“学工交替”、“项目化教学”、“订单式培养”等育人模式,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实用型人才。
第五条 学院地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北仑港,占地近5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学院下设8个二级院系、1个教育集团,11大类42个专业,涵盖了机电、模具、计算机、电子信息、生化、物流、建筑、外贸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学校2009年面向浙江省自主招收应届高中生(含中职生)290名。
专业名称
学 制
拟招生人数
专业要求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40
色弱及色盲不招,要有
美术基础
国际商务
3
45
英语会考成绩B等及以上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40
只招理科及中职机械类考生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5
只招理科及中职机械类考生
涉外旅游
3
40
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
应用英语
3
40
英语会考成绩B等及以上
建筑工程技术
3
40
只招理科及中职建筑类考生
合计
290
第七条 自主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则转入浙江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 凡具有参加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高职单考单招)报名资格、已取得报名号的且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浙江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自主招生初选。
报名截止后,我院根据报名情况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确认和初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文化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1、将考生高中阶段的会考成绩折算成分数,加上技术考试分数,按分数高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文化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人选。
(折算方式:语数外三门会考成绩,A等按12分计,B等按10分计,C等按5分计,P等按3分计;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会考成绩,A等按10分计,B等按8分计,C等按4分计,P等按2分计;技术考试考生任选一门按实际考试分数除以十计。如分数相同,国际商务、应用英语、涉外旅游等三个专业根据英语、语文、技术考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其余专业根据英语、数学、技术考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另外,报考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可用浙江省2009年高考艺术类联考成绩替代技术考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是联考成绩除以八计。)
2、高中(职高)阶段连续两学期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者;
3、高中(职高)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4、高中(职高)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5、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6、高中(职高)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7、高中(职高)阶段参加地市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三名(体育限田径、篮球)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参加省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六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限田径、篮球项目)及以上证书的考生。
8、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考生所在学校推荐,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第九条 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由学院制定考(测)试的内容、形式、考评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和学院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优惠加分政策,经批准后实施(加分不兼得)。
(1)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2)高中(职高)阶段参加地市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三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参加省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六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限田径、篮球项目)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3)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以上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的,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将根据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4)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10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委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外语考试语种:英语。
第十三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参加完由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后,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A)及面试的综合素质成绩(B),按四比六的比例折算成测试总分。测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加上加分项(C)为录取分(D),(A÷3×40%+B×60%+C=D),全面考虑考生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情况,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不同专业不得调剂。并在省教育考试网及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
第十六条 在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综合素质好、英语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文化考试成绩过低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计划数的百分之一百二十比例时,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将该专业计划的百分之二十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报考人数小于该专业计划数,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按报考人数1.2:1比例确定该专业实际招生数,多余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生源不足,则不足部分转到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九条 凡被我院自主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在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574-86891931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应用英语、涉外旅游等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为78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以往有关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09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试及录取方式
2009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试及录取方式
测试方法
测试方式: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分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1、文化基础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分值:满分300分,语文数学外语三部分内容各占100分。
(4)由学院组织各学科专家,命题、阅卷。
2、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专业所需特质能力要求;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个人的才艺展示,结合高中阶段获奖情况。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4)测试方式:与招生专业有关的专家组成考评组,考评组由5—7个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评分。
3、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文化基础(笔试)2009年5月2日下午;
综合素质(面试)2009月5月3日。
(2)、测试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内,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考生在测试时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报名证进入考场。
录取方法
(1)、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A)及面试的综合素质成绩(B),按四比六的比例折算成测试总分。测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加上加分项(C)为录取分(D),(A÷3×40%+B×60%+C=D),全面考虑考生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情况,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2)、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计划数的百分之一百二十比例时,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将该专业计划的百分之二十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报考人数小于该专业计划数,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按报考人数1.2:1比例确定该专业实际招生数,多余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生源不足,则不足部分转到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3)、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于考试后一周内通过我院自主招生网及省教育考试院网向社会公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学院向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向社会公布。
(4)、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文化考试成绩过低的考生,不予录取。
(5)、自主招生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习期间和毕业待遇上完全相同。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和校园网公示录取结果,考生不再参加2009年高考。
优惠及加分政策: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的需要,自主招生执行学院制定的优惠政策(加分不兼得)。
(1)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2)高中(职高)阶段参加地市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三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参加省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六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田径、篮球项目)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3)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以上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的,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将根据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4)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10分。
2009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专业名称
学 制
计划数
专业要求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40
色弱及色盲不招,要有美术基础
国际商务
3
45
英语会考成绩B等及以上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40
只招理科及中职机械类考生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5
只招理科及中职机械类考生
涉外旅游
3
40
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
应用英语
3
40
英语会考成绩B等及以上
建筑工程技术
3
40
只招理科及中职建筑类考生
合计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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