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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吉林省普通高校艺术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吉林省招生委员会的文件,吉林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招生工作有详细的规定。报名及资格证件发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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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满足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舞蹈类专业报名条件可能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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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定于2009年12月1日至15日,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详情请参考《吉林省2010年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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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亲自填写《吉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信息卡》,信息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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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证件的发放:美术类专业省统考,2009年12月25日前发放准考证;艺术类校考资格证,则发给专业考生。
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省统考和校考。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招生办组织,包括色彩、素描和速写科目,1月16日进行,全省统一命题、评卷和分数线。
高校选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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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美术类专业如音乐、舞蹈等,由院校自行组织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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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院校在我省设点的校考,须在长春艺术实验中学进行,具体时间1月5日至3月10日。
录取原则明确,省统考成绩用于所有承认统考成绩的学校,校考成绩仅限本校。招生院校需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成绩,考生信息需准确无误,否则可能影响录取。
招生计划编排上,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可不按省份分专业,其他高校必须明确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院校需按要求报送招生简章,内容包括录取原则等。
违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资格和记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还需进行资格复查,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招生简章和宣传材料的编制与发布,由招生院校和吉林省招生办共同负责,确保考生全面了解招生政策和程序。
扩展资料
吉招办字[2009]50号
北华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北华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东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南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15号;北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新山街1号;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22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经济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应用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历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历史学(历史文化产业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生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家具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冰雪运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医学影像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预防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专科专业: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10元;
英语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
音乐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490元;
美术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10;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美术(书法)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10元;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实施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设立了学校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校内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资助项目
1.奖助学金
学校设立多种校内学生奖助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依照《北华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北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3.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在校期间遇到临时困难,影响到学生个人学习和生活的,可申请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4.学费减免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及烈士子女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5.校内勤工助学 学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6.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由学校根据相应标准和规定的程序、环节进行认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学校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1.英语专业(含师范)、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英语教育专业(专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3.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护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护理学专业、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通信工程专业,部分主干课只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4.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护理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含免费医学定向)、医学影像学专业。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北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4.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在德、体等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将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到低按考生所报专业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5. 优先级别。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区、市)已经规定了相关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区、市)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以下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文科的科目比较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的科目比较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不分文理科的比较外语成绩、选考科目总分,优先录取科目成绩高者。如以上录取规则仍无法确定录取结果,则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者。
6.专业调剂。对同批次投档、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7.退档。对同批次投档、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8.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9.录取新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10.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1.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
(1)若各省录取规则与学校录取规则不同,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
(2)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照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10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5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校考省份,在校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考生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校考省份,有省统考省份,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校考省份,无省统考只有学校认同的省联考的省份,则在省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省联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总成绩相同,再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5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校考省份,在校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无校考省份,有省统考省份,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无校考省份,无省统考有学校认同的省联考的省份,在省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当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5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体育教育(师范)、冰雪运动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满分)×100×30%+专业课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5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运动训练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育专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5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以上录取规则中,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的政策加分。
1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两个专业按“机械类”招生。报考和录取时不分专业,第一学年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进行培养,大一结束后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学生意愿、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确立所学专业。
13.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两个专业按“统计学类”招生。报考和录取时不分专业,前三个学期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进行培养,第三学期结束后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学生意愿、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确立所学专业。
14.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提赛德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引进英方大学的部分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
15.护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芬兰于韦斯屈莱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引进芬方大学的部分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
16.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美国康奈尔学院合作举办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引进美方大学的部分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
1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8.提前批公费师范专业和免费医学生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报考公费师范专业考生和免费医学生的考生如获得拟录取机会后,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签订相关协议,而导致无法参与提前批后续批次投档,产生无法被其他学校录取等后果自负。免费医学生只招收农村考生,如考生类别为城镇应届或城镇往届,直接做退档处理。
19.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部分省份为联考),须参加省(区、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部分省份为联考)并获得合格资格;若我校在该省(区、市)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还须参加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若其所在省(区、市)无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20.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区、市)2020年高考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单独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合格。
21.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区、市)2020年高考报名,通过学校的资格审查,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及所在省(区、市)审核合格。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只能选择体育教育专业。
22.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23.英语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美术(书法)、体育教育、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等专科专业由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培养,办学地点在北华大学师范分院。
24.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5.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必测科目成绩须达到“C”及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选测科目成绩须达到“B”及以上,专业录取时对考生选测科目不做要求,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比较选测科目等级,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江苏省特殊类型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普通公办本科院校最低规定执行,特殊类型考生投档后,按我校规则录取。如仍无法确定录取结果,再比较选测科目等级。
26.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市)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邮政编码:132013
联系电话:0432-64608596 66468155(传真)
联 系 人: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
电子邮箱:BHDXZSK@163.com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吉林艺术学院于2022年开放本科招生,作为东北三省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学院的前身可追溯至1946年的
东北大学鲁迅文艺学院,历经多次更名与升级,现已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并被列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同时,学院被评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建设高校。招生专业涵盖绘画、
雕塑、音乐学、
表演、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多个领域,其中绘画、雕塑、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不组织校考,使用省级统考成绩;音乐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采取网络提交作品考试;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音乐表演等专业采取网络实时视频考试。音乐学、作曲与
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等专业有特定的身体条件要求,考生需通过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参加2022年的全国统一高考。报名需登录吉林艺术学院官方网站,根据《2022年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说明》进行。考生可选择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表演、
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
书法学等专业,其中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间不可兼报。报名费用为每生每次200元,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5日至11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考试时间从1月18日起开通考前模拟测试,正式考试自2月7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录取原则遵循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比例综合考虑,不同专业有不同录取规则。招生地域覆盖吉林、黑龙江、辽宁等26个省(区、市),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考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有详细要求,包括音乐、舞蹈、戏剧表演、播音与主持、美术设计等多个方面。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等专业要求考生具备相应音乐技能与理论基础;表演专业要求形体、嗓音条件良好;舞蹈专业要求身体协调、形象端庄;书法学专业要求书写技巧熟练。考生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学院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确保考试公正。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录取资格复核和专业复测,对弄虚作假、替考等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入学资格。对于身体条件不符、应征入伍或创新创业等情况,学院提供保留入学资格1-2年的政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艺术专业学习投入较大,学生需自备学习用具及材料。学院与英国高校开展联合培养项目,为优秀学生提供海外交流学习机会。对于长春市考生,如被录取,原则上可走读,但需自理交通费。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考试内容覆盖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
舞蹈编导、
舞蹈表演、书法学等多个专业领域,每个专业都有具体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考试包括演奏、演唱、朗诵、形体表现、指挥、即兴讲故事、小品表演等多种形式。学生需准备不同的曲目、作品或段落,具体要求根据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表演类专业包括音乐表演、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等,考生需具备音乐、舞蹈、戏剧表演、播音主持的基本技能和表达能力。舞蹈专业包括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要求考生具备舞蹈技巧、舞蹈编创能力和表演能力。美术学院的书法学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书法创作能力。设计学院的表演(服装与服饰展演)专业要求考生具备形体测量、台步表现和造型展示能力。戏剧影视学院的表演(戏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具备歌唱、朗诵、形体表演、即兴讲故事和小品表演能力。舞蹈学院的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国标舞表演)专业要求考生具备舞蹈编创、舞蹈技巧和表演能力。
艺术教育学院的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要求考生具备音乐、舞蹈教学能力。
流行音乐学院的音乐表演(流行
音乐制作与创作)、音乐表演(现代器乐)、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唱作)、音乐表演(流行歌舞)专业要求考生具备流行音乐创作、演奏、演唱和表演能力。戏曲学院的表演(京剧表演)、表演(吉剧表演)、音乐表演(
戏曲音乐)专业要求考生具备
戏曲表演、演唱和伴奏能力。长春
电影学院的表演(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影视导演)专业要求考生具备影视表演和导演能力。各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表演校区、造型校区、综合校区和城市艺术校区。学院提供艺考志愿填报服务,通过“艺考志愿填报”APP、小程序或公仲号获取更多详情。祝广大艺术类考生圆梦理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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