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资讯 > 正文

青海高考政策加分规则 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4-12-28 07:41:49 | 高校选途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医药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1010471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
青海高考政策加分规则 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青海高考政策加分规则 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青海高考政策加分规则 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青海省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2023

2023青海省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如下:

据悉,2023年青海高考少数民族加35分;少数民族考生在向省内外院校投档时,增加20分。其中在向全国省属院校投档时,再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5分,累计为35分。

扩展知识:

青海高考最新加分政策: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3、对连续在牧区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全过程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增加10分投档。

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增加20分投档。

4、汉族干部职工由工作地州(县)组织、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央驻青单位、省直垂直管理厅局、省直国有企业等由其省级主管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由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证明:考生在当地就学经历由就读学校,出具教育局证明。

5、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增加10分投档。

6、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增加10分投档。

7、自谋职业的退役十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

其他规定: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青海高考民族分的使用可能会有所调整。例如,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如果超过一定比例,可能会取消其享受民族分的资格。

此外,对于在不同地区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总之,青海高考民族分是针对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中的一项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享受5分的加分。但是,考生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青海高考民族分的使用范围是有限的,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招生。此外,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情况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青海高考政策加分规则 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青海考的是全国几卷

青海高考用的是全国2卷。

2023青海高考试卷用全国乙卷考试。由教育部命题,采用语数外+文综/理综模式。语文、数学、外语各科目卷面满分150分,总分450分,按原始分计入总分;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卷面满分300分,按原始分计入总分,共750分。

2023青海省采用的是老高考“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模式,启用全国乙卷考试,各考6个学科,4种试卷,即报考文科的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和文科综合,报考理工科的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和理科综合。

高考全国卷乙卷不会因考题差别导致教材差别,一切都是遵照高考大纲命题的。高考后乙卷不能拿走,高考试卷会密封后送到指定的阅卷场所,阅卷后的高考试卷属于高考档案的一种,要存档保留一定年限的,考生是无法再次接触到自己的高考试卷的。

2023青海高考试卷难不难:

2023青海高考试卷难度适中。全国有11和省份和青海用同样的试卷,都是全国乙卷,所以从高考试卷难度来说,青海高考试卷比较适中。

青海高考乙卷试卷类型相对特别灵活,在考查学生学习能力的同时,更考查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既考查学生的基本功,又考查学生随机应变的能力。 高校选途网

高考知识扩展:

高考,全称叫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中医药大学,国标代码10471。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并有留学生、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公办高等学校,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其前身是开办于1955年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教育部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龙头和中心。
第六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管、工、文、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招专科生(单独考试招生)。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
河南中医药大学设有基础医学院(仲景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等16个院(部)。现有33个本科专业;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成立了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安排少量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主要用于录取调档比例大于100%时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
第十三条 2020年,学校本科面向河南、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庆、海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西藏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录取。在河南省内参加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本科二批等批次招生。
第十四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教学水平。基础医学院(仲景学院)开设有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等本科专业;药学院开设有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中药制药生物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等本科专业;第一临床医学院开设有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儿科学等本科专业;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开设有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养生学中医骨伤科学等本科专业;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开设有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和针灸推拿专科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护理学院开设有护理学、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与意大利锡耶纳大学合作)等本科专业;康复医学院开设有康复治疗学中医康复学等本科专业;管理学院开设有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文化产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健康保险方向)等本科专业;外语学院开设有英语、汉语国际教育等本科专业;信息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医学信息工程等本科专业;国际教育学院开设有中医学(海外办学项目)(与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合作)本科专业;体育学院开设有运动康复本科专业。
第十五条 2020年,河南中医药大学与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合作开展海外办学项目,开设本科专业为中医学,学制五年(采取“0.5+3+1.5”模式,即第一学期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本部学习,第二至七学期在马来西亚学习,第八至十学期回到河南中医药大学本部学习)。2020年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招生考试之友》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先按分数高低排序,再按其专业志愿检索分档,分配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进档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英语。
第十九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中医学(海外办学项目)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同时要求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00分。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退档原则: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不符合专业要求条件者;高考诚信档案有不良记录者。
第二十一条 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录取期间,根据高考体检表无法确定身体状况的考生,学校组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在高考体检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2020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普通本科:医药类专业5500-6000元/生·学年,医药相关类专业4400-5000元/生·学年;第二批本科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专业: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运动康复、文化产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00元/生·学年;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与意大利锡耶纳大学合作):18000元/生·学年。
高职高专:针灸推拿(单独考试招生):4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
龙子湖校区为六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四人间人民币1000元/生·学年;
登封校区为六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
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上级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马来西亚海外办学项目各项收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河南中医药大学关于马来西亚海外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说明》。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新生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河南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条件、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双学位专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马来西亚海外办学项目学生,拒签处理办法:
因个人原因或非身体原因拒签者,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继续学习。若不同意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按退学处理;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造成拒签者,一律按退学处理。
因政策原因拒签者,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继续学习。若不同意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按退学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
学校招生网址:
招生专用邮箱:zszy@hactcm.edu.cn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71-86667366(学校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
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450046。
招生就业处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楼B1区S810室。
各院部招生录取咨询电话:
基础医学院(仲景学院):0371-55321600 / 55321906
药学院:0371-56725598
第一临床医学院:0371-56680626
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0371-60908821
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0371-55696909
护理学院:0371-53622158
康复医学院:0371-56635368
管理学院:0371-65926538
外语学院:0371-86536532 / 60996051
信息技术学院:0371-60956306
国际教育学院:0371-65676792 / 65962930
体育学院:18039572515 / 13783590475

以上就是青海高考政策加分规则 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高校选途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高校选途网:www.baoaidong.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青海高考政策加分规则 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相关推荐
辽宁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辽宁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师范大学2.办学地点及校址:(1)在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湖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办学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广告学、新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教育技术学(师范)、数字媒体艺术、历史学(师范)、文物与博物馆

2024-11-26 06:08:26
云南预科录取规则(云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云南预科录取规则(云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云南预科录取规则预科生录取方法为:国家指定的普通高校或民族院校,哗旅从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的符合特定要求的考生中,低于一定分数,按志愿择优录取。1、预科生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的考生中,属照顾而未达到录取分数线受表彰的各类先进人员。乱举凳2、年龄在25周岁以上以及特殊行业急需培养的在职业务骨干,达到预科班分数线,且报名时提出读预科申

2024-07-24 15:54:20
高考志愿加分政策解读 中国矿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高考志愿加分政策解读 中国矿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全称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首批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2024-12-10 03:54:49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2020年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将首次落地。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经教育部核准同意,4月8日省教育厅印发了《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三个配套文件。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准确理解高考改革政策,确保改革平稳顺利,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2024-07-19 16:30:54
威海高考加分政策文件 山东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威海高考加分政策文件 山东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为哈工大。英文译名为HarbinInstituteof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

2024-11-17 14:25:59
青海高考加分政策(青海高考加分政策)
青海高考加分政策(青海高考加分政策)

2021年青海高考加分政策法律分析: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2、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3、对连续在牧区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全过程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增加10分投档。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

2024-11-10 13:33:56
海南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海南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山西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海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海南大学,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城西校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2024-10-21 12:35:02
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

2024-10-31 03:35:57